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什么制度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事业单位,是指本省各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三条 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除下列情形外,应当实行公开招聘: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置的人员; (二)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免机关任命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三)公务员调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四)事业单位间经费来源相同的岗位之间和财政核拨经费的岗位向财政核补的岗位以及非经费自筹的岗位向经费自筹的岗位流动的人员; (五)引进科学院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什么制度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什么制度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具体招聘办法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指导工作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八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第九。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办法》,

3、《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保证新进人员质量,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黑发[2006]1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时,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第三条 公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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