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了,参公的怎么办?关于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了,参公的怎么办?

1、事业单位改革了,参公的怎么办?

参公,对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实在是不公平的,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极大地伤害了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感情。有几个问题实在想不通,成了我们心里难以解开的结,请上级领导体恤这些莘莘学子的艰辛,重新审视“参公”的政策,给我们一个能体现公平合理的生存环境,一缕充满阳光的生机。 想不通之一: 我们这些都是临近退休的中老年人,在临近终点的时候,一声哨响,一生所有的努力全部白费,参公前的奋斗一概不算数,一切从头重来。不管你的学历、职称如何,只能按科员套改工资,和那些上山下乡选调的人员及刚参加工作的同志处于同一起跑线。是不是恢复高考后的大学本科毕业文凭,一参公就变得毫无意义?经过层层评审的职称,怎么一参公,瞬间就烟飞灯灭,省人事厅盖的钢印如同地瓜印一样变得没有一点的效用。因为我们刚参加工作时就在事业单位任职,只能从专业技术职称去努力进取,如果当时事业单位就实行公务员制度,那我们无话可说,谁叫你不努力进取,在官埸上混个一官半职,按科员计薪是活该。等到我们临近退休,等待我们的却是无情的一击。 想不通之二: 既然参公单位不实行职称制度,对毕业文凭也不再是调薪的根本依据,但新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的起点却是大学本科;研究生的起点是硕士,转正后即可按副科级调薪。而我们毕业了近三十年的大学本科却只能按“科员”来对待,这公平吗?如果硕士、博士是按科员站在参公的同一起跑线上,我们没有话说。明明有差别,起点线不一样,而毕业了近三十年的本科毕业的我们却只能等同于普通职工,如果换位思考,未知先生你是何想法?先生,积点功德吧。 想不通之三: 根据国家的参公政策,全国各地对参公的事业单位制定的政策,大都是从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据了解天津、江苏、浙江、湖北、重庆等省市的做法,就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执行“老人老办法”的政策。如重庆市长寿区政府“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之后,要根据单位的规格、原任职务、年龄、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等综合确认参公人员的新任职务。如原任专业技术职务为中级,聘任时间满三年的,参公后原则上确认为副主任科员。对工作年限满15年,聘任年限满3年的,可确定为主任科员。湖北省对参公单位职称的套改是正高级职称按正处级套改,副高级职称按副处级套改。而我省对参公单位的中高级技术专业人员怎么就这样狠,一刀下去,腰斩没商量! 想不通之四: 在公务员队伍中,属于工人编制的工勤人员,经过考核考试,可以按高级工来确定工资。而我们这些具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这次按“科员”调整工资后,工资水平连一个取得高级工的工勤人员都比不上,真叫人欲哭无泪,这世道怎就成了这个样呢?想当年,辛辛苦苦、寒窗苦读五年,职称评聘过一关就要脱一层皮,受尽磨难,才取得中高级职称,一参公,怎么文凭、职称说不算就不算了呢?为什么不考虑新旧接轨中,对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不公的弊病呢?在一连串的想不通之后,心里总还抱着一线希望,毕竟我们的党是伟大的党,阳光总会普照大地。恳切地盼望政府以及领导在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政策上,要有连续性的政策和举措,能够关心一下我们这些参公单位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问题,让我们这些从事技术工作的同志更加安心做好本职工作,更有信心地在行业技术发展做出专业技术人员更多的贡献。 目前我省各地参公单位的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工资套改中存在的问题特别突出。涉及人数较多,恳请省人事厅尽快出台合理的参公单位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套改文件,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恢复原来相应的套改级别。

关于事业单位改革。

2、关于事业单位改革。

合并单位,或合并后重新命名单位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规则,看你是哪年上班的了。

参公事业单位改革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那人员怎么办?

3、参公事业单位改革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那人员怎么办?

人员在编不动,单位机制改革的调动,人员都是原班人员,再进来就得考试录取了。 参公事业的本质是事业单位,人员也是事业编制,只不过人员服从公务员法管理,晋升方面和公务员无异;参公变成公益一类,实际上单位性质没变,仍然是事业单位,需要关注的重点是人员的管理方式,是继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还是以事业单位方式管理。扩展资料:事业单位改革中,目前在编的参公人员身份的性质不会发生改变,但将来该单位参公人员退休或调出后,单位不再设参公编制岗位,人员新补入的,编办只能批复给事业编制岗位的性质,也就是说,只能补入事业编制人员了。 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还是事业编制,只是待遇、考核、录用、晋升等方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但不是行政编制。事业单位改革后,如果划入公益一类事业,原则上按照事业单位待遇执行。

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最新办法

4、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最新办法

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最新办法的主要规定是:根据党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中,对于人员转隶方面的规定要求,所有涉改人员,如果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以在人员转隶阶段,申请提前退休,不受工作年限限制。对所有参改人员均有效,当然也对公立医院的职工同样有效。这就是说,在机构改革中,男满55岁以上,女工人满45岁,干部和灵活就业人员满50岁,都可以提出提前退休。 一、事业单位报考具体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调动手续办理流程:

1、申请人书面申请,并提供对方单位商调函;

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送学校审批;

3、学校审批同意后,所在单位写现实表现,盖章后交人事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消息2022

5、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消息2022

01执法单位的类型 执法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文广局的文化执法,交通局的运管执法,农业局的农业执法等等。这些单位往往都是属于各大职能单位的二级单位,属于参公性质的事业单位。其实这类单位并不具有真正的执法权,是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进行委托执法。其实目前已经有个多个地区成立综合执法部门,例如浙江的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哈尔滨的综合执法大队等等。这类单位依然是事业单位编制,但属于参公性质,待遇和公务员一样。 02执法单位的改革 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其实就是以县区为主而进行的,除了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外,并不再单独设立行政执法机构,区为主体,市区执法大队进行整合,乡镇一支队伍来执法。就目前事业单位改革的情况来看,在短时间内会保持现状,继续保留执法类事业单位原有的单位属性。参与事业单位的综合改革,按照职能进行大范围的整合、统一设置的可能性比较大。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消息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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