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单位已交社会保险,个人能同时另交一份社保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如何补缴社会保险费?
1、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单位已交社会保险,个人能同时另交一份社保吗
社会保险一个人在同一时期只能缴纳一份,不能同时缴纳两份。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已经在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不能再以个人名义另缴一份,如果另缴了一份,这一份是无效的,在退休时领取了在事业单位缴纳的那一份养老金后,另一份缴纳的是不能领取养老金的,只能退回个人部分,统筹部分是不能退回的,就是现在缴了,到退休时不但不能领取养老金,退回的只是40%左右,还有60%是要作为贡献的。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如何补缴社会保险费?
北京社保补缴条件: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社保是不能个人补缴的,补缴必须是单位。补缴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
3、《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5、“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生成数据文件的U盘;
6、工资支付凭证原件;
7、劳动合同原件。补缴流程:单位办理——已经工作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职工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现在,北京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通网上补缴社保业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时,可以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人工办理。个人办理——暂无工作社保是不能个人补缴的,补缴必须是单位。可以找社保代理公司代缴,补缴费用需要自己掏单位和个人的全部金额,并且要付额外的服务费。
3、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如何补缴社会保险费?
方法如下:以湖南省为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编制外的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原则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要按属地原则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月申报缴费。根据《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第四条:用人单位按临聘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临聘人员本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聘用的人员按第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临聘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劳动法》实施前已在本单位就业且连续工作至今的原临时工,应从参保地实施统账结合制度起,按同期国家与省规定的缴费基数和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息),补记个人账户。扩展资料:清理规范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应依法履行缴费义务,符合规定的享受单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建立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应予清理规范,不允许享受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省境内2006年1月1日前发生的参保人员多重缴费,要分清情况,妥善处理。属于多个账户在不同时间段发生的缴费,要及时转移,由最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接续,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续。属于在同一时间段内发生的多个账户缴费,保留最晚建账参保地的个人账户,本人自愿,也可保留建账时间长的参保地个人账户。其它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合并到保留的个人账户,缴费基数不合并。参考资料来源:华容县人民政府-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政策问题的意见。
4、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如何补缴社会保险费
由于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尽管<劳动法1995年实施后,企业职业统一要求参加社会统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但事业单位聘用员工的参保问题却滞后很长时间,一些地方的社保部门直到2002年左右,才给事业单位的聘用员工开办了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 因此,事业单位的聘用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是按照其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予以补缴,而是参照当地社保部门允许事业单位为其聘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开始补缴.但实践当中,由于事业单位长期不能为聘用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于是被聘用员工就自己出钱到别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照自由职业者缴费的方式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如果聘用人员已经通过自己的方式缴纳或为理了各项社会保险费,就不存在补缴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些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双方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例如,员工继续自行缴纳,单位予以报销等方式履行缴纳社保费的义务.免责声明:职通专列登载此文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绝不意味着职通专列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以上内容仅供网友学习与交流,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犯您的利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如何补缴社会保险费
由于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尽管<劳动法1995年实施后,企业职业统一要求参加社会统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但事业单位聘用员工的参保问题却滞后很长时间,一些地方的社保部门直到2002年左右,才给事业单位的聘用员工开办了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 因此,事业单位的聘用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是按照其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予以补缴,而是参照当地社保部门允许事业单位为其聘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开始补缴.但实践当中,由于事业单位长期不能为聘用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于是被聘用员工就自己出钱到别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照自由职业者缴费的方式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如果聘用人员已经通过自己的方式缴纳或为理了各项社会保险费,就不存在补缴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些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双方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例如,员工继续自行缴纳,单位予以报销等方式履行缴纳社保费的义务.免责声明:职通专列登载此文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绝不意味着职通专列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以上内容仅供网友学习与交流,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犯您的利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6、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社保个人缴纳比例
根据《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编制外的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原则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按属地原则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月申报缴费。用人单位按临聘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临聘人员本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聘用的人员按第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临聘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劳动法》实施前已在本单位就业且连续工作至今的原临时工,应从参保地实施统账结合制度起,按同期国家与省规定的缴费基数和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息),补记个人账户。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