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吉林省农安县事业单位超编的人怎么办,农安社保什么时候长工资

养老金并轨吉林省农安县事业单位超编的人怎么办

1、养老金并轨吉林省农安县事业单位超编的人怎么办

在这种体制化改革面前,超编人员其实也就会被认定为编外人员,因为增编的可能性不大。对于这部分人员只能无条件的按照企业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对之前的,至少是2003年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进行补交。

农安社保什么时候长工资

2、农安社保什么时候长工资

针对上海市率先发放2016年退休养老金的情况,2016年6月18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调整养老金的比例是在去年退休人员平均工资的基础上平均调增

6、5%,涉及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和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这项惠及1亿退休人员的政策,地方必须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的通知精神尽快落实到位。另外,各地补发的养老金增加部分必须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吉林省农安县社保工资涨完了

3、吉林省农安县社保工资涨完了

9月底前调整补发到位。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6、5%左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吉人社联字〔2016〕65号 五、工作要求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协同配合,9月底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6年9月7日。

办理“失业证明”需要拿什么?在哪办理?怎样办理?

4、办理“失业证明”需要拿什么?在哪办理?怎样办理?

怎样办理失业证? 首先是确定身份。失业人员要取得原工作单位发给的能证明其失业的证明材料。对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开除等发生争议的,应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等。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发的《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其次是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还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2019年吉林省教师职称评聘特岗聘任认定高级职称具备哪些条件?

5、2019年吉林省教师职称评聘特岗聘任认定高级职称具备哪些条件?

一、申评范围和标准 (一)受聘在《吉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范围单位,且符合《教师法》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基本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现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除符合相关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已办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外,凡是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评。 二、工作权限 根据全省中小学校办学层次、隶属关系、人员分布及改革试点等情况综合设定评聘工作权限。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中直相关中小学校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委托评聘工作;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省直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评聘工作; (三)各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本级及所属未授工作权限地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师高级、中级职称评聘工作; (四)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及农安县、磐石市、抚松县、梨树县、伊通县、洮南市、扶余市、东辽县、集安市和珲春市等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所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评聘工作; (五)其他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所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师中级职称评聘工作。 三、推荐评审条件 各地区要按照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依据《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吉人联字〔2013〕22号)开展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一)坚持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进一步加强对申报人员的师德考核。把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在教师职称推荐和评审中,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推荐。 (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加强对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切实改变“四唯”倾向。对县(市、区)及以下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硬性要求,可以教案课件、工作总结、课题报告、参编教材、教改方案等成果形式代替,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侧重考察其教书育人实绩。 (三)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统筹考虑各教学段和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既要注重加大对主学科教师的引导和激励,更要科学把握对思政等辅学科教师和音体美等小学科教师的均衡发展,强化职称评价的示范性、导向性和激励性。要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对连续在教学一线工作满30年且现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10年的乡镇及以下教师,可直接认定高级教师职称,不占推荐评审数额,实行特设岗位聘任。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由学校组织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申报,申评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二)岗位核定。各级人社部门须结合学校符合条件申报人数、岗位空缺数量等情况,按照空岗40%比例核定年度评聘数额。 (三)竞聘推荐。各学校在规定岗位使用数额内开展差额竞聘推荐,应按照核定空岗使用数额1:

1、2比例确定推荐评审人选。 (四)组织评聘。各级评委会采取答辩评审与材料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聘工作实行择优差额评审制,评审通过率一般控制在85%以内。 (五)岗位聘任。经评定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给予聘任使用,实行聘期管理。 五、时间安排 各市(州)及县(市、区)要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积极部署,有序开展,切实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评聘工作。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评聘工作须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司其责,强化配合,形成上下一盘棋、步调一致的整体工作合力。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要在做好所属评委会评聘工作的基础上,强化对下级人社、教育部门或学校评聘工作监管指导职能,确保评聘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程序。各级评委会实行年度授权制,须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经研究批复后,方可开展年度评聘工作。评聘工作实行全员答辩评审制度,具备相应基础条件的地区可探索试行现场公布结果制度,确保评聘结果的社会公信力。未经授权批准擅自开展评聘工作的评委会,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三)确保稳定。各地区、各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要深入研究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和衔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之中。要确保教师的参与权和知情权,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要强化监督,层层落实责任,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评聘工作氛围。

在长春如何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复查、地址变更)?

6、在长春如何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复查、地址变更)?

一、在长春市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复查、地址变更)”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含附表1 6)(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一般情况需提供:程序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加盖单位公章。)

3、一般情况需提供: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一般情况需提供:法人地位证明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应包含申请的检验检测业务,不得包含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和维护等业务。)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交“检验检测机构设立批文;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交“检验检测机构设立批文;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一般情况需提供: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需提交检验检测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提交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无产权证的,需提交产权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无产权证,也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交有效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6、一般情况需提供: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加盖单位公章。)

7、一般情况需提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使用聘用人员应提交本年度单位缴纳的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有单位名称、参保人员姓名、缴费日期等信息,同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8、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单位公章。)

9、一般情况需提供:授权签字人职称/学历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需提交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同等能力证书复印件)、及学历查询证明。)

10、一般情况需提供:质量手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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