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技师聘任制,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文件内容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技师聘任制

1、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技师聘任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批准劳动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建材局、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建材人劳字(1987)681号文《关于建材及非金属矿工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为搞好国家建材局(以下简称局)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技师聘任制工作、结合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不是技术称号,也不是高级技术工人的普遍晋升。第二章 技师的名称、聘任制的工种范围和比例限额第三条 技师的职务名称,按建材人劳字(1987)681号文规定的专业工种(岗位)及其有关部、委、局行业归口管理确定的有关专业技术工种(岗位)名称确定。第四条 技师聘任制在原建材部一九七九。

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文件内容

2、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文件内容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 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职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1.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经中央职称改革领导。

关于事业单位聘任制的问题?

3、关于事业单位聘任制的问题?

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的解释口径 一、关于聘用合同期限: 3年(含)以下的合同为短期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短期合同;3年(不含)以上的合同为中期合同;至职工退休的合同为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为项目合同。 二、关于聘用人员岗位职责: 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应根据其实际担任的岗位确定,一人多岗多职,按照岗位职务分别明确主要职责。相同相近岗位,可以制定相同相近岗位职责。 三、关于岗位变更: 工作岗位变更须按新的岗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长期合同的,应在约定条款中明确服从组织因工作需要的岗位调整与安排。 四、关于工资分配形式:主要有:职员职务等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技术工人等级工资、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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