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14年10月至18年退休中人是否按新政策计发养老金吗?2018年上海市事业单位正处级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14年10月至18年退休中人是否按新政策计发养老金吗?



1、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14年10月至18年退休中人是否按新政策计发养老金吗?

“中人 ”的问题主要是50-70后的问题,因为他们很多 人长期不需要交纳社保,zhi特别是企事业单 位的人,双轨制的破冰,设置了十年过渡期,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而在衔接和过渡过程中具体发放方法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关于“中人”的过渡。全国实行统1的过渡办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简称改革前,下同)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 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1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 第2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N 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 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经+个人账户养老金。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基础养老经=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2.各地根据测算形成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样表详见附件),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本事视同缴费指数。 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实缴; Xn、Xn-

1、... 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

1、Cn-

2、... 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1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 其中,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1致。视同缴费指数由各省级地区统1确定。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 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1规定执行。 4.职业年金计发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各地区要按照《决定》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省级统筹;确实难以1步到位实现省级统筹的,基金可暂不归集到省级,建立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 全省(市、区)要制定和执行统1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统1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1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明确省、地(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各地区要按照国家统1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统1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统1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



2、2018年上海市事业单位正处级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2010-2015年上海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对照表基本公式:基本养老金=退休前1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调整系数,各地实际计发公式会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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