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长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条件
1、2021年吉林省长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条件
(一)在编在岗且从事《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附件1)技术工种工作的工勤人员,请单位严格按此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1、初级工:在编且已在技术岗位工作。
2、中级工:工作年限满1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3、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4、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5、高级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师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突破工作年限和考核合格年限要求申报考核,但不能越级申报。
1、在省部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荣誉称号。
2、在技术创新、发明中取得成果,并具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3、荣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
4、荣获记功及以上奖励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档次(该条破格条件仅限使用一次)。 (三)工作年限及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年限计算到2021年末。 (四)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实际工作需要且符合晋级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直接晋级申报其它职业。 (五)2022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2022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提前在今年申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