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补充医疗保险,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
1、事业单位 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3]52号文件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不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94号)的有关规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单位自管基础上,为扩大资金的共济能力,鼓励中、小型企业实行行业统筹或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管理。补充医疗保险是国家给予政策支持的一种员工保障福利,所有在京的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都必须建立医疗补充,这项保险可以由企业自保、可以是投保商业保险还可以二者结合。总之无论何种形式的补充医疗都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的。也正式这种半强制的性质,使得保险公司的企。
2、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
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来说的,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两种是互补关系无法替代。 它是企业自愿为员工购买的一种福利性质的保险,主要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保险保障之外的额外医疗费用提供保障,包含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重点解决了退休员工和重疾员工的医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