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区事业单位招考条件中是否有关于回避关系的限制,哪些关系构成回避关系?夫妻一方是公务员科员另一方是事业编制需要任职回避吗
1、本地区事业单位招考条件中是否有关于回避关系的限制,哪些关系构成回避关系?
看了各地市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内容,不得报考条件之一里就包括了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而且在今年10月23日,人社部官网也发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服从回避决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考生报名前要看看,事关你的饭碗。 其实,任职回避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在公务员任职里早已存在,只是事业单位方面的回避一直没有明确。事业单位回避,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岗位回避、一是履职回避。 岗位回避,是指有关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任职相关岗位时,必须回避;履职回避,是指在特地的工作岗位或工作中,涉及的人员需要回避。比如:有近亲属关系的招考单位人员或工作单位的人员,凡存在可能影响招考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岗位。 回避亲属关系,一般包括四类人员,分别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如堂兄弟姐妹)、近姻亲关系(如配偶的父母以及兄弟姐妹)。 另外,正式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有相关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2、夫妻一方是公务员科员另一方是事业编制需要任职回避吗
是的,现在的任职回避制度是单位回避,只要同一单位就必须回避。
3、事业单位直系亲属回避问题
国家公务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部门正职或副职)的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或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同时各级各部门在选调人员时,也要避免选调同乡同学到一个单位任职。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涉及与本实施意见回避范围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担任市区、镇两级党委、政府正职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不得在原籍任职。综上所述,并不是单位中有直系亲属关系,就一定会影响其中一方的升迁,除非是有直接上下级关系或者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等工作的直系亲属,在升迁时需要执行回避制度。放心,组织人事部门会充分考虑到这一问题,若有此种情况,会谨慎、及时、适当的给予岗位调整的,不会影响正常升迁的!
4、关于报考事业单位的任职回避制度的问题?
应该是可以的。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事业单位任职回避和公务员之间有联系吗
根据你的情况,不用担心回避!任职回避亦称“职务回避”。公务员不得担任与其法定亲情关系有直接关联的职务的制度。任职回避中的亲属关系包括:(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堂(表)兄弟姐妹、侄(外甥)子女等;⑷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等。
6、上级部门与下属事业单位存在任职回避吗?
上级部门与下属事业单位存在的任职回避嘛,的确是这样的,因为要想任职一个人的话,上级部门与下属事业单位一定要存在任职回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