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复习2015年事业单位刑法,大连事业单位考试法律部分考不考刑法

怎样复习2015年事业单位刑法



1、怎样复习2015年事业单位刑法

刑法考得不多吧,民法反而更多。 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这些的区别。

大连事业单位考试法律部分考不考刑法



2、大连事业单位考试法律部分考不考刑法

大连事业单位考试法律部分考不考刑法 悬赏分:2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13 小时 我看大纲上就写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相关部门法。。没提到刑法,民商法,经济法。。不知道需不需要看。。请高人指点 法律基础包括民刑,建议适当了解,主要看你单位性质,如果是执法类单位,会适当偏重刑法和行政法。

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刑法释放后养老金如何交纳



3、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刑法释放后养老金如何交纳

《关于进1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十1)条明确规定: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事业单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4、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事业单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正确答案:A 刑法中的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2015新刑法关于事业单位取工获刑的规定



5、2015新刑法关于事业单位取工获刑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处理问题   (1)被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的人员 法律援助 400.000。9164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在此期间停发原工资,并按以下办法计发生活费:   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资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4项之和,下同)的75%计发生活费。   机关技术工人按照本人原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机关普通工人按照原岗位工资数额,分别作为生活费发给,取消每月发放的奖金部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原工资中的固定部分作为生活费发给,取消其工资中活的部分(即津贴)。   上述人员经审查核实后,如构不成刑事犯罪或不被行政处罚,且不给予任何行政纪律处分的,补发其被扣除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不再补发被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2)被公安机关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包括所外执行)的人员,其工资处理问题参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3)被羁押人员的工资处理问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如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其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法院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也不予补发。   (4)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工资处理问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缓刑人员,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本人缓刑前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机关工勤人员按工资中固定部分(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机关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的奖金部分不再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受处罚前工资固定部分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活的部分(津贴)不再发放。若按此发放的生活费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按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放。   缓刑期间到达离退休年龄的,按照《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投及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人核发〔1989〕2号)文中“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不能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规定,不办理离退休手续,继续按缓刑期间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缓刑期满至原单位对本人做出处理期间的生活费,按缓刑期间的标准计发。   缓刑期满后分配正式工作的,其工资待遇根据新任职务、新任岗位按不高于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缓刑期满到达离休年龄的,根据《劳动人事部老干部服务局关于离休干部受刑事处分后待遇问题的复函》(劳人老函〔1987〕5号)和《人事部离休退休司关于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满后能否办理离休的函》(人退司函〔1988〕2号)文件精神,凡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的,都不能再享受离休待遇和办理离休手续。其退出工作岗位后的生活待遇和管理等问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各部门研究确定。   缓刑期满到达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照重新确定的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5)被判处管制的人员工资处理问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由原单位接收的,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6)被判处拘役的人员工资处理问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的,拘役期间工资停发。期满释放,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由原单位接收并分配正式工作的,可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缓刑期满后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7)受到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服刑期间停发工资。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   (8)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人员工资处理问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对仍保留公职且所外执行者,可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9)在采取上述强制措施、受行政或刑事处罚期间,不计为工龄。

刑法中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6、刑法中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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