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2018年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缴费基数
1、2018年湖南省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2018年湖南省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第1条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和《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湘政办发〔2015〕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厅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 厅委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3条 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其中: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规定的休假日、休息日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假。
2、2018年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缴费基数
2018年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缴费基数?答:2018年,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缴费基数是,工资的20%。单位交12%个人交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