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为多长?事业单位试用期?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为多长?
一年。
2、事业单位试用期?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规定有非常具体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不能超过一年。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12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二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试用期南京高淳区人民政府-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通知 。
3、事业单位试用期?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规定有非常具体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不能超过一年。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12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二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试用期南京高淳区人民政府-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通知 。
4、事业编制试用期内(试用期内为人事代理)可以参加异地的事业编制考试吗?
一般情况是可以考的,但要看当地市级人事主管部门是否有特殊要求,有的地方出于地方保护等目的会设置特殊在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限制在职人员流动。 不过,你还在试用期内,人事档案一般不会转到工作地人事部门,那是转正后的事情,所以你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在职职工,在人事问题也就可以不受管辖。如果你是在另一个市下辖的县考的话,更不会有影响。除非有国家或者所在省规定的不能报考的情况。 预祝你成功!。
5、2015年江苏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考试大纲及解读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笔试 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有关部门按规定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原则上在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及获奖证书;2015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等相关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原则上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50%。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表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编制内用人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编制外用人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6、义务兵退伍到事业单位工作是不是一进去就是事业编制?
你听谁说的 ?? 你要是军转干的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