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自主事业单位市场化经营水平探究,如何提高自主事业单位市场化经营水平探究

如何提高自主事业单位市场化经营水平探究

1、如何提高自主事业单位市场化经营水平探究

从事业单位改革现状来看,自主事业单位类,由于有一定的经营生产经验 ,自主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已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经过上个世纪末以来的不断深化,我国自主事业单位的市场化水平不断提升,对市场的适应能力显著增强。但是,由于受事业单位体制的长期影响,我国自主事业单位在观念解放、管理体制、生产经营上仍存在较为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从观念解放来看,目前不少自主事业单位的干部员工仍存有较为浓厚的官意识,认为自身是国家行政体制中人,是国家干部身份,仍然从行政的角度来考虑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思想解放不够,对市场反映迟缓滞后。从管理体制来看,自主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化管理的情况较为普遍存在。具体到单位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管理制度、人才选拔、培训考核等多个方面,仍运用富有浓郁行政色彩的方式方法管理事业单位,缺乏市场化机制,竞争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管理资源浪费,导致人才大量流失。从生产经营方面来看。一方面,从投资主体上来看,我国的事业单位大都是由国家、集体投资举办,政府直接管理,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的自主性事业单位占有绝大多数,投资主体存在相对单一化的问题;另一方面,自主性事业单位对市场需求的把握能力不强,不能够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对市场需求存有较为严重的滞后性,产品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等经营手段市场化水平低下。以上这些不足和问题对自主性市场单位经营发展存有着较大的制约作用。   自主性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就是走市场化经营的道路,即彻底地转变为企业。对于这一点,自主性事业单位干部员工要具有足够的认识,要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认识到自主性事业单位未来想企业经营实体转变的趋势,不断学习掌握企业经营生产知识,鄙弃传统的行政观念和国家干部观念,学习运用现代市场经济的观念、角度、方法来看待研究单位的生产和经营问题。自主性事业单位要定期不定期的通过培训、考察、交流等方式,不断促进本单位干部员工的思想观念转变,实现全体员工由行政人向企业人的彻底转变。   (二)政事分开,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制度   自主性事业单位改革是历史所趋,是我国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优化国民经济资源合理配制的必然选择。在对自主性事业单位的管理,要从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入手,政事分开,自主自立地创新管理机制。一方面,建立面向市场的企业组织结构。按照现代企业组织原则调整现有单位组织结构,组建调整自主性事业单位的人事、生产、营销、后勤等企业管理体系,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企业市场化经营奠定管理基础。另一方面,要重点改革自主性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按照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实施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创新用人机制。所有单位与职工都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同时,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和培养现代经营营销等管理人才,实现人才管理的市场化,可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采取直接聘任、招标聘任和选举聘任等多种形式,予以聘用,为企业市场化经营提供人才支撑。   (三)面向市场,构建切顾客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模式   自主性事业单位应当紧紧围绕市场,一切从顾客需求实际出发,对经营模式进行健全完善。在宏观方面,要积极引入股权经营,通过制定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建立份合作制单位,形成多种主体的经营投资结构,增强活力,创新运行机制。在微观方面,自主性事业单位要全面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确立以顾客为导向的生产经营模式。一是要建立客户服务体系,对单位所服务的客户对象,要结合需求实际和客户规模制定出相应的不同等级的客户服务体系,完善客户服务制度,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快速及时相应客户需求。二是要建立市场营销体系,从组织上、部门上、队伍上打造一支营销团队,提高单位对市场动态、市场变化、市场趋势的研究和把握能力,强力开拓市场,满足客户和潜在客户的需求,提高自主性事业单位在市场竞争中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强化自主性事业单位自身的技术科研能力,围绕市场的动态和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充实完善自主性事业单位自身的技术科研能力,为自身经营水平提升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持。     三、结论    自主性事业单位,究其自身而言,在管理、技术、人才方面有着一定的发展优势,通过不断的解放思想、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市场化经营水平,就一定能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站稳脚跟,实现新的发展。

如何提高自主事业单位市场化经营水平探究

2、如何提高自主事业单位市场化经营水平探究

从事业单位改革现状来看,自主事业单位类,由于有一定的经营生产经验 ,自主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已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经过上个世纪末以来的不断深化,我国自主事业单位的市场化水平不断提升,对市场的适应能力显著增强。但是,由于受事业单位体制的长期影响,我国自主事业单位在观念解放、管理体制、生产经营上仍存在较为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从观念解放来看,目前不少自主事业单位的干部员工仍存有较为浓厚的官意识,认为自身是国家行政体制中人,是国家干部身份,仍然从行政的角度来考虑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思想解放不够,对市场反映迟缓滞后。从管理体制来看,自主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化管理的情况较为普遍存在。具体到单位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管理制度、人才选拔、培训考核等多个方面,仍运用富有浓郁行政色彩的方式方法管理事业单位,缺乏市场化机制,竞争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管理资源浪费,导致人才大量流失。从生产经营方面来看。一方面,从投资主体上来看,我国的事业单位大都是由国家、集体投资举办,政府直接管理,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的自主性事业单位占有绝大多数,投资主体存在相对单一化的问题;另一方面,自主性事业单位对市场需求的把握能力不强,不能够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对市场需求存有较为严重的滞后性,产品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等经营手段市场化水平低下。以上这些不足和问题对自主性市场单位经营发展存有着较大的制约作用。 自主性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就是走市场化经营的道路,即彻底地转变为企业。对于这一点,自主性事业单位干部员工要具有足够的认识,要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认识到自主性事业单位未来想企业经营实体转变的趋势,不断学习掌握企业经营生产知识,鄙弃传统的行政观念和国家干部观念,学习运用现代市场经济的观念、角度、方法来看待研究单位的生产和经营问题。自主性事业单位要定期不定期的通过培训、考察、交流等方式,不断促进本单位干部员工的思想观念转变,实现全体员工由行政人向企业人的彻底转变。 (二)政事分开,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制度 自主性事业单位改革是历史所趋,是我国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优化国民经济资源合理配制的必然选择。在对自主性事业单位的管理,要从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入手,政事分开,自主自立地创新管理机制。一方面,建立面向市场的企业组织结构。按照现代企业组织原则调整现有单位组织结构,组建调整自主性事业单位的人事、生产、营销、后勤等企业管理体系,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企业市场化经营奠定管理基础。另一方面,要重点改革自主性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按照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实施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创新用人机制。所有单位与职工都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同时,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和培养现代经营营销等管理人才,实现人才管理的市场化,可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采取直接聘任、招标聘任和选举聘任等多种形式,予以聘用,为企业市场化经营提供人才支撑。 (三)面向市场,构建切顾客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模式 自主性事业单位应当紧紧围绕市场,一切从顾客需求实际出发,对经营模式进行健全完善。在宏观方面,要积极引入股权经营,通过制定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建立份合作制单位,形成多种主体的经营投资结构,增强活力,创新运行机制。在微观方面,自主性事业单位要全面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确立以顾客为导向的生产经营模式。一是要建立客户服务体系,对单位所服务的客户对象,要结合需求实际和客户规模制定出相应的不同等级的客户服务体系,完善客户服务制度,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快速及时相应客户需求。二是要建立市场营销体系,从组织上、部门上、队伍上打造一支营销团队,提高单位对市场动态、市场变化、市场趋势的研究和把握能力,强力开拓市场,满足客户和潜在客户的需求,提高自主性事业单位在市场竞争中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强化自主性事业单位自身的技术科研能力,围绕市场的动态和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充实完善自主性事业单位自身的技术科研能力,为自身经营水平提升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持。 三、结论 自主性事业单位,究其自身而言,在管理、技术、人才方面有着一定的发展优势,通过不断的解放思想、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市场化经营水平,就一定能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站稳脚跟,实现新的发展。

事业单位 企业化管理

3、事业单位 企业化管理

所谓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有财政开支。改革开放以后,市场化了,价值观也在变,如县级的农业局下属的种子公司,就是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保持原事业性质不变,按企业管理模式进行管理,自负盈亏,自收自支. 领导和管理人员是事业编制,其他工作人员按企业性质.是事业单位的一种管理模式,一般都是具有组织收入和经费来源的单位.多为自筹自支事业单位才能实行这一模式的.。

海口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改)

4、海口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本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国家划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 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财政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定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和相关费用标准,组织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三)负责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审批;   (四)推进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现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六)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七)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   (八)监督、指导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区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五条 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定本部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本部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审核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项;   (四)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五)督促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六)组织实施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评价考核;   (七)接受市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市财政部门报告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六条 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及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事项的报批手续;   (四)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五)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   (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七条 市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做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三章 资产配置及使用第八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第九条 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原则上由主管部门进行调剂,并报市财政部门备案;跨部门的资产调剂应当报市财政部门批准。第十条 事业单位向市财政部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包括事业单位申请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要购置资产的,按照下列程序报批:   (一)事业单位在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审核本单位资产存量,提出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配置标准,审核、汇总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计划,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三)市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资产购置计划进行审批;   (四)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同意,事业单位应当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附送批复文件和相关材料,作为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

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四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三)按规定权限审批本级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组织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四)推进本级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六)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七)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   (八)监督、指导本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七条 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部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本部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审核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项;   (四)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五)督促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六)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评价考核;   (七)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八条 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四)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五)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设工作;   (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是什么?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是什么?

你好,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三)按规定权限审批本级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组织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四)推进本级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六)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七)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 (八)监督、指导本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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