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安什么计算,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委、省计委、省财政厅《贵州省重点中试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安什么计算



1、山东省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安什么计算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通知) 筑委厅字〔2001〕101号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提高职工住房增量补贴标准的 通 知 各区、市、县党委口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贵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部属、省属驻筑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市属企业: 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财政收入逐年增加,企业经济效益逐渐好转,城市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在我市执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在筑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增量标准的通知》(省厅字[2000]61号),调整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增量补贴和为离退休职工建立增量补贴的时机已经成熟。为进1步推进我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提高职工的购房能力,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在我市调整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增量补贴标准、为离退休职工建立增量补贴。

1、从2002年1月1日起,职工的增量补贴标准由工资总额的10%增加到20%。

2、从2002年1月1日起,离退休职工按在职职工同样比例开始计算增量补贴。

3、增量补贴按现有工资发放渠道筹措,并与住房公积金分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必须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增量补贴缴存登记,并为职工设立增量补贴帐户。具体缴存办法按《关于缴存增量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筑房资字[2000]第081号)文件执行。

4、参加房改购买了公有住房的职工,在交清原购公有住房土地收益后,该职工增量补贴帐户内存储余额可逐月兑现。

5、对发放增量补贴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市房改办批准后,可以降低发放比例或暂缓发放。

6、3县1市可根据本通知结合县市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办法,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12月21日 这个 就是 101 号 文件!!!!~~~我是 复制的你的 标题 以后才贴的! 绝对的101 号 文件!!! 人品担保! 你要~~省厅字[2000]61号~~~ 住房增量补贴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省厅 [2000]61 号 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离退休职工按在职职工(增量补贴标准为工资总额的 20% )同样比例计算增量补贴。 省房改办黔房办字 [2000]238 号文件规定:离休人员离休费计算项目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3费、粮贴、菜篮子补贴、岗位津贴、知补共 9 项。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省厅字 [2000]64 号 从 2001 年 1 月起,在职省级干部增量补贴为工资总额的 40% ,离退休的省级干部也按同样比例从 2001 年 1 月起计算增量补贴。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委、省计委、省财政厅《贵州省重点中试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委、省计委、省财政厅《贵州省重点中试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1章 总则第1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教兴黔战略的决定》的精神,为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发挥科学技术第1生产力的作用,决定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和装备1批省级重点中试基地,使其具有较好的研究试验环境和成果转化条件,成为向社会源源不断辐射成熟技术的基地。第2条 重点中试基地的宗旨是面向贵州经济建设和市场需要,针对全省重点行业或领域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科研成果的中间试验和系统化、配套化、工程化研究开发工作,为社会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艺和技术,并不断地推出具有高附加值的新产品。重点中试基地是科研、开发、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科技实体。第3条 重点中试基地运用自身较完善的中试条件和研究开发优势,积极开展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成为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的技术依托。第2章 立项条件及立项程序第4条 申报省重点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要符合省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行业和领域,能形成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技术优势;   (2)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科研开发所必须的手段,能承担国家和省的重点中试任务;   (3)中试目标明确,并在近期内有若干可能启动的高水平的中试项目;   (4)要有水平较高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有结构比较合理的研究、开发、经营管理队伍,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建立中试基地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有强烈的科技意识,高度重视中试基地建设,能提供20%左右资金,并在人员、设备、房屋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第5条 凡申请全省重点中试基地建设的项目,由依托单位负责编写《贵州省重点中试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科委;组建跨行业中试基地,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协商、联合申报。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中试基地应安排1定的前期费用。第6条 由省科委会同省计委、省财政厅,聘请1批熟悉研究开发,客观公正的工程技术专家和科技管理专家,对上报的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逐项评审,经综合平衡,制定建设项目计划后正式下达,并由省计委列入国民经济建设计划后正式下达。第7条 列入省重点中试基地建设计划的项目,由承担单位负责填写《贵州省重点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合同书》,作为建设实施的基本文件和购置设备、验收评议的主要依据。“项目合同书”由省科委会同省计委、省财政厅审批后下达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核定的总规模、总经费和外汇额度不得超过控制数。中试任务或建设内容有重大变动的,需再行审批。第3章 管理体制第8条 由省科委会同省计委、省财政厅负责重点中试基地的总体规划、立项、审批、验收以及建设和运行期间的协调、督促和政策性指导。第9条 省重点中试基地是相对独立的技术开发实体,属科研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重点中试基地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经费作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等方面的自主权。第十条 重点中试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主持单位提名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省科委备案。第十1条 重点中试基地1般依托于科技开发实力较强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也可与企业合作合资共建。重点中试基地应实行技术、工业、贸易1体化经营。第4章 项目实施第十2条 已批准的重点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限为2至4年。基建、设备购置,由省计委、省财政厅和省科委根据实施进度在基本建设投资、科技3项费、省级科学事业发展基金中拨(借)资金。并协助解决部分贷款。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匹配资金、后勤等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第十3条 重点中试基地的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中试车间的土建、设备购置、安装、调试,测试手段及试验费用等。第十4条 重点中试基地用房及水、电、气等配套条件和公用设施,要尽量利用现有设施调剂解决。其依托单位、主这部门对此应给予重点支持。第十5条 项目需装备的仪器、设备、装置等加工所需材料及基建所需物资,应纳入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的物资供应计划。第十6条 重点中试基地的建设经费应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各重点中试基地应积极地多渠道地筹措资金,加速中试基地建设。

山东省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安什么计算



3、山东省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安什么计算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通知) 筑委厅字〔2001〕101号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提高职工住房增量补贴标准的 通 知 各区、市、县党委口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贵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部属、省属驻筑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市属企业: 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财政收入逐年增加,企业经济效益逐渐好转,城市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在我市执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在筑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增量标准的通知》(省厅字[2000]61号),调整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增量补贴和为离退休职工建立增量补贴的时机已经成熟。为进1步推进我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提高职工的购房能力,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在我市调整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增量补贴标准、为离退休职工建立增量补贴。

1、从2002年1月1日起,职工的增量补贴标准由工资总额的10%增加到20%。

2、从2002年1月1日起,离退休职工按在职职工同样比例开始计算增量补贴。

3、增量补贴按现有工资发放渠道筹措,并与住房公积金分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必须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增量补贴缴存登记,并为职工设立增量补贴帐户。具体缴存办法按《关于缴存增量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筑房资字[2000]第081号)文件执行。

4、参加房改购买了公有住房的职工,在交清原购公有住房土地收益后,该职工增量补贴帐户内存储余额可逐月兑现。

5、对发放增量补贴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市房改办批准后,可以降低发放比例或暂缓发放。

6、3县1市可根据本通知结合县市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办法,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12月21日 这个 就是 101 号 文件!!!!~~~我是 复制的你的 标题 以后才贴的! 绝对的101 号 文件!!! 人品担保! 你要~~省厅字[2000]61号~~~ 住房增量补贴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省厅 [2000]61 号 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离退休职工按在职职工(增量补贴标准为工资总额的 20% )同样比例计算增量补贴。 省房改办黔房办字 [2000]238 号文件规定:离休人员离休费计算项目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3费、粮贴、菜篮子补贴、岗位津贴、知补共 9 项。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省厅字 [2000]64 号 从 2001 年 1 月起,在职省级干部增量补贴为工资总额的 40% ,离退休的省级干部也按同样比例从 2001 年 1 月起计算增量补贴。

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省厅发[2001]61号文,关于增量补贴



4、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省厅发[2001]61号文,关于增量补贴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通知) 筑委厅字〔2001〕101号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提高职工住房增量补贴标准的 通 知 ?? 各区、市、县党委口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贵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部属、省属驻筑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市属企业: 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财政收入逐年增加,企业经济效益逐渐好转,城市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在我市执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在筑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增量标准的通知》(省厅字[2000]61号),调整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增量补贴和为离退休职工建立增量补贴的时机已经成熟。为进1步推进我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提高职工的购房能力,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在我市调整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增量补贴标准、为离退休职工建立增量补贴。

1、从2002年1月1日起,职工的增量补贴标准由工资总额的10%增加到20%。

2、从2002年1月1日起,离退休职工按在职职工同样比例开始计算增量补贴。

3、增量补贴按现有工资发放渠道筹措,并与住房公积金分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必须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增量补贴缴存登记,并为职工设立增量补贴帐户。具体缴存办法按《关于缴存增量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筑房资字[2000]第081号)文件执行。

4、参加房改购买了公有住房的职工,在交清原购公有住房土地收益后,该职工增量补贴帐户内存储余额可逐月兑现。

5、对发放增量补贴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市房改办批准后,可以降低发放比例或暂缓发放。

6、3县1市可根据本通知结合县市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办法,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12月21日 这个 就是 101 号 文件!!!!~~~我是 复制的你的 标题 以后才贴的! 绝对的101 号 文件!!! 人品担保! 你要~~省厅字[2000]61号~~~ 住房增量补贴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省厅 [2000]61 号 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离退休职工按在职职工(增量补贴标准为工资总额的 20% )同样比例计算增量补贴。 省房改办黔房办字 [2000]238 号文件规定:离休人员离休费计算项目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3费、粮贴、菜篮子补贴、岗位津贴、知补共 9 项。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省厅字 [2000]64 号 从 2001 年 1 月起,在职省级干部增量补贴为工资总额的 40% ,离退休的省级干部也按同样比例从 2001 年 1 月起计算增量补贴。

贵州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5、贵州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1)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2)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3)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4)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法律依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条 为规范全省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备案管理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山东省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安什么计算



6、山东省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安什么计算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通知) 筑委厅字〔2001〕101号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提高职工住房增量补贴标准的 通 知 各区、市、县党委口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贵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部属、省属驻筑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市属企业: 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财政收入逐年增加,企业经济效益逐渐好转,城市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在我市执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在筑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增量标准的通知》(省厅字[2000]61号),调整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增量补贴和为离退休职工建立增量补贴的时机已经成熟。为进1步推进我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提高职工的购房能力,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在我市调整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增量补贴标准、为离退休职工建立增量补贴。

1、从2002年1月1日起,职工的增量补贴标准由工资总额的10%增加到20%。

2、从2002年1月1日起,离退休职工按在职职工同样比例开始计算增量补贴。

3、增量补贴按现有工资发放渠道筹措,并与住房公积金分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必须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增量补贴缴存登记,并为职工设立增量补贴帐户。具体缴存办法按《关于缴存增量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筑房资字[2000]第081号)文件执行。

4、参加房改购买了公有住房的职工,在交清原购公有住房土地收益后,该职工增量补贴帐户内存储余额可逐月兑现。

5、对发放增量补贴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市房改办批准后,可以降低发放比例或暂缓发放。

6、3县1市可根据本通知结合县市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办法,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12月21日 这个 就是 101 号 文件!!!!~~~我是 复制的你的 标题 以后才贴的! 绝对的101 号 文件!!! 人品担保! 你要~~省厅字[2000]61号~~~ 住房增量补贴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省厅 [2000]61 号 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离退休职工按在职职工(增量补贴标准为工资总额的 20% )同样比例计算增量补贴。 省房改办黔房办字 [2000]238 号文件规定:离休人员离休费计算项目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3费、粮贴、菜篮子补贴、岗位津贴、知补共 9 项。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省厅字 [2000]64 号 从 2001 年 1 月起,在职省级干部增量补贴为工资总额的 40% ,离退休的省级干部也按同样比例从 2001 年 1 月起计算增量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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