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未签合同工资如何计算?事业单位未签聘用合同违法吗
1、事业单位聘用未签合同工资如何计算?
毕长明律师解答:
1、若你不属于事业编制,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你属于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
2、因此,事业单位应当给你交纳各种社会保险,同时同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若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一倍工资的经济补偿;
3、至于工资标准,由该事业单位自行决定,你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事业单位未签聘用合同违法吗
你好!是不允许的。一般事业单位用工是不可以与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 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3、事业单位试用期未签合同算在职在编吗?
事业单位试用期未签合同算是在职在编的,如果正式考上的应该算是在职在编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应该也算的。 现在的事业单位都是要签合同的,不算劳动者是工作多少年,这是国家要求的。但是如果劳动者确定是入职了,这个入职指的是劳动者确实参加了入职考试,而不是后面插入进去的,就是在职在编的。 现在在职在编除了工资和福利跟聘用合同制的有区别外,其他的医保社保也都是自己交的,不过不同的单位缴交的比例不同,看其在哪个事业单位了。
4、事业单位试用期未签合同算在职在编吗?
事业单位试用期未签合同算是在职在编的,如果正式考上的应该算是在职在编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应该也算的。 现在的事业单位都是要签合同的,不算劳动者是工作多少年,这是国家要求的。但是如果劳动者确定是入职了,这个入职指的是劳动者确实参加了入职考试,而不是后面插入进去的,就是在职在编的。 现在在职在编除了工资和福利跟聘用合同制的有区别外,其他的医保社保也都是自己交的,不过不同的单位缴交的比例不同,看其在哪个事业单位了。
5、事业单位试用期未签合同算在职在编吗?
事业单位试用期未签合同算是在职在编的,如果正式考上的应该算是在职在编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应该也算的。 现在的事业单位都是要签合同的,不算劳动者是工作多少年,这是国家要求的。但是如果劳动者确定是入职了,这个入职指的是劳动者确实参加了入职考试,而不是后面插入进去的,就是在职在编的。 现在在职在编除了工资和福利跟聘用合同制的有区别外,其他的医保社保也都是自己交的,不过不同的单位缴交的比例不同,看其在哪个事业单位了。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未签合同是否违法?
严格地说: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在试用期没有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肯定是违法行为。为什么这样说呢?一、先看一下行政法规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目前我国最新的专门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的行政法规,其最大的特点是对所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用。条例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规定了严格的招聘程序,即:必须依次序经过制定招聘方案,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共七个程序。这肯定意味着招聘方案事先已经取得了人事管理部门、编制管理部门的审查和同意,否则,就无法落实人员编制。关于聘用期限问题,《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这就非常明确了:聘用合同的最低聘用期限,最少为3年,根本不允许少于3年。但究竟有多长,完全没有提及。实际上完全可以通过续签聘用合同的方式,一直聘用下去,直至最终退休。关于初次就业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是极为明确的,就是一年或12个月。既不允许延长试用期,又不允许缩短试用期,并且试用期也要明确地写到聘用合同之中。要特别注意的是,试用期的实际意义,其实就是一个考察期限,即: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同时,招聘的人员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之后,还要到人社部门办理聘用登记手续,到编制管理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其实,这两项手续才是最根本、最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关键程序。二、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未签合同是否违法?综上所述,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地按照招聘程序进行,而招聘程序中最为重要的程序就是最后两个:
1、签订聘用合同,由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聘用合同,就是拟聘人员正式通过了招聘单位的综合性审查,同意聘用,正式确定了双方的人事关系。这是国家法规的规定,当然应该严格遵照执行。对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来说,聘用合同规定的聘用期限中的第一年,即为试用期,当然要包括在聘用期限之内。换个角度讲,就是签订了聘用合同之后,才正式进入了试用期。根本就不是在试用期内签订聘用合同,有个明确的前后时间顺序问题。从这个角度讲,未提前签订聘用合同当然是违法行为。
2、办理聘用手续。说到底,就是凭着聘用合同,到人社部门办理聘用人员的实名登记,核定聘用人员工资,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有关手续。这些手续更具实质意义,比聘用合同重要得多。办理了这些手续之后,意味着聘用人员完成了在政府综合管理部门的人员实名登记,核定了具体工资标准,取得了正式的事业编制,从此成为一名完全符合所有政策要求的正式事业人员。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签订聘用合同是形式要件,办理聘用合同才是实质要件。如果已经取得了事业编制,当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按照国家政策,必须签订先聘用合同,后办理聘用手续。假如之前与单位没有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编制管理部门也没有强制要求就正式予以认可,并办理了聘用手续,肯定是可以的,聘用合同事后补办也行,这不会留下大的隐患。这样做,虽然形式上不够严谨,但没有任何问题,放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