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旗的退伍兵什么时候能有事业编制,鄂温克族自治旗图书馆怎么样
1、鄂温克旗的退伍兵什么时候能有事业编制
鄂温克旗退伍兵安置工作取得突破 本报讯(记者 崔曙光 通讯员 苏伦高娃)鄂温克旗积极采取措施,拓宽安置渠道,妥善安置退伍兵,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完成了2006年的退伍兵安置任务,2007年的安置任务也提前结束。2005年和2006年,鄂温克旗共接收退伍士兵108人。经审查符合安置标准的退伍士兵共有94人。牧区义务兵14人。其中由条管部门安置的退伍兵共25人,属地方安置的退伍军人有69人,往年遗留退伍士兵5人,共需安置74人。其中3人已选择了自谋职业。经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该旗实际情况和退伍兵的特点,把2005、2006年的退伍兵安置在旗城建环卫处、各社区、居委会等公益性工作岗位和需求用人的单位,另以旗直机关的司机、警卫等岗位作为安置点。鄂温克旗还对2005年退伍兵发放了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费,共22764元。 源:呼伦贝尔日报 发布者:张宪红 发布时间:2007-4-30。
2、鄂温克族自治旗图书馆怎么样
事业单位一个,刚进鄂温克旗就能看到,在主街的东侧,工作时间就是正常单位的工作时间了,二楼有两个阅览室,借阅室在一楼和三楼,因为公务员考试,所以说近几年去的人很多,我也曾经是那里经常出没的人来着。
3、请问鄂温克旗有自己的广播电视台吗?用鄂温克语播出节目吗?有没有鄂温克语杂志、网站一类的?
鄂温克族是我们国家三少数民族的一种,虽然鄂温克族只有语言,但他们也懂得其他语言,同时也学的非常好。他们旗县有自己的电视台,电视台也有用鄂温克族的广播员,他们用自己的语言讲述着自己区域内新闻。鄂温克旗的人们大多数都会使用该语言交流。随着假冒的增多,诸多的其他民族的同胞们为了获得一些优惠政策,从而做起了假冒民族的活动。很多户口本上写着鄂温克这个少数民族的人们,然而他们确有各种各样的姓氏,真正的鄂温克族的姓氏中主要包括“卜、杜、涂”等,而真正的鄂温克人很少将姓带在名字前面。他们有的人只是为了参加考试活着其他活动中获得一些优惠,从而出卖了自己真正的民族。鄂温克旗前一段时间为了给本民族的大学生们找到工作而在旗县内举办了一次合同聘任制的考试,这种考试应该用自己本民族的大学生们参加,但是也有很多不会讲鄂温克语的“假冒鄂温克”参加,然而也得以通过,民族地区的用人单位应该用本民族地区的孩子们。实际上并不是说本民族的孩子学的不好,考试不通过,如果真正的目的是为了照顾真正的少数民族鄂温克族的话,为什么不 要那些人都拿出自己的民族标志,就是能用鄂温克语正常的交流。在民族地区你用这些最起码也不会说当地民族语言的,不会和真正的鄂温克人交流的人干什么呢,这是为了给“假冒的人们”出路的吗。让他们茂名在单位工作,而不能为鄂温克族的人们出力、做贡献。那算是给谁优惠政策呢。而真正的鄂温克大学生在草地放羊、干其他工作。如果让他们拿出真本事,指不定是谁才是最后的成功者。只靠他们户口本上假的民族,假上他们口袋的某些东西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机会,从而在机关单位工作人中都是带着鄂温克的假帽子的冒牌货,使得该民族的各种文化得不到真正的宣传、发扬光大。在该地区改户口是很容易的,带着其他民族的姓氏,在民族一栏中填写着鄂温克的字样,而张口也不会说一句鄂温克话,他们就是这样为了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出卖了自己的祖先,惭愧啊。
4、鄂温克族自治旗的历史沿革
“鄂温克”为鄂温克族人的自称,意为“住在山林中的人”。 为在黑龙江中上游以北的广大地区建立起巩固的统治,皇太极于崇德四年至五年(1639—1640)发动了征服索伦部的战争,最终统一了索伦诸部,派军队在黑龙江北岸的索伦村屯驻守,将鄂温克部落以氏族为单位编成佐,任命氏族酋长为章京(佐领),并规定了索伦部众按时向盛京纳贡的义务。每个鄂温克男丁,都要交纳貂皮一张作为贡赋。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清朝在黑龙江以北索伦部的广大地区建立起有效的统治。 顺治年间,鄂温克人南迁到嫩江流域,理藩院任命达如汉布勒、扎木苏等人为首领,授予副都统印信,直接管辖鄂温克等族事宜。雍正十年(1732),清政府将布特哈(满语,意为打牲)的5个阿巴(围场)和3个扎兰(满语,连或队之意)的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壮丁规定了旗色,编成了布特哈八旗。 1790年杜尔伯特太吉率三氏蒙古族厄鲁特部迁锡尼河流域,也被编入索伦八旗。1928年建厄鲁特旗。1917~1928年间苏联境内的部分蒙古族布利亚特部迁至伊敏河、锡尼河一带,于1921年建布利亚特旗。1932年将索伦八旗、布利亚特旗、厄鲁特旗合并建索伦旗。1958年8月1日改建鄂温克族自治旗,辖辉、伊敏、锡尼河东、锡尼河西、南屯(现巴彦托海镇)、巴彦嵯岗6个苏木(后改称人民公社)和1个公私合营牧场。1961年,由锡尼河东公社分出孟根楚鲁公社,南屯公社分出巴彦塔拉公社。 1968年2月,自治旗革命委员会成立。1969年8月1日,鄂温克族自治旗随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1973年,设大雁办事处;1975年,改处为镇,全旗辖1个镇(大雁镇)、8个人民公社(辉、伊敏、锡尼河东、锡尼河西、孟根楚鲁、南屯、巴彦塔拉、巴彦嵯岗)和1个公私合营牧场。 1978年南屯人民公社改称为巴彦托海人民公社。 1979年7月1日,随呼伦贝尔盟重新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80年12月,撤销旗革委会,恢复旗人民政府。 1980年,撤销巴彦托海人民公社,改建巴彦托海镇。同年12月,撤销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全旗辖巴彦托海、大雁2个镇和辉、伊敏、锡尼河东、锡尼河西、孟根楚鲁、巴彦塔拉、巴彦嵯岗7个人民公社。 1984年,设立阿尔善诺尔苏木,并成立苏木筹备工作组。 1984年10月18日,撤销巴彦塔拉人民公社,成立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撤销孟根楚鲁公社建置,恢复苏木建置,分别设立锡尼河东苏木和孟根楚鲁苏木。同年10月25日,旗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宣布撤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建立乡、镇、苏木人民政府。 1985年2月,筹建红花尔基镇,同年成立伊敏河办事处。1986年12月1日,红花尔基镇人民政府成立。1988年4月,伊敏河镇人民政府成立。 1988年5月27日,撤销阿尔善诺尔苏木筹备工作组,成立阿尔善诺尔苏木人民政府。同年9月,旗人民政府将辉苏木所辖乌日切希、额格都宝龙、伊拉拉塔3个嘎查划归阿尔善诺尔苏木,并将阿尔善诺尔苏木更名为北辉苏木。 1990年6月,改大雁镇为大雁矿区,全旗辖1区3镇1乡7个苏木,即大雁矿区、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红花尔基镇、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伊敏苏木、辉苏木、北辉苏木、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孟根楚鲁苏木、巴彦嵯岗苏木。 2001年4月,撤销北辉苏木,其区域并入辉苏木;撤销孟根楚鲁苏木,其区域并入锡尼河东苏木。 2001年10月,呼伦贝尔盟撤盟设市,鄂温克族自治旗由呼伦贝尔市管辖。 2005年,全旗辖1个矿区、3个镇、1个民族乡、5个苏木,即大雁矿区、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红花尔基镇、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伊敏苏木、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辉苏木、巴彦嵯岗苏木。旗人民政府所在地为巴彦托海镇。 2006年,合并大雁矿区和巴彦嵯岗苏木为巴雁镇,锡尼河东苏木和锡尼河西苏木为锡尼河镇;红花尔基镇并入伊敏苏木。全旗辖4镇1乡2苏木,即巴彦托海镇、巴雁镇、伊敏河镇、锡尼河镇、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辉苏木、伊敏苏木。 2010年,伊敏苏木分出红花尔基镇 。 2011年5月,巴雁镇分设大雁镇和巴彦嵯岗苏木,锡尼河镇分设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