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金华 ,2014年9月份武义事业单位笔试出来了吗?浙江武义幼升小2018年有什么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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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17年金华武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指南 2018年的还没出来 各初中、教育办公室、乡镇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公办幼儿园: 为了做好我县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今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仍按县城与农村、施教区户籍与施教区以外户籍四种情况分批次报名、审核、录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1、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严格控制在 2011 年 8 月 31 日前 (含 8 月31 日 )出生。
2、 户籍迁移 全县各义务教育公立学校施教区新生户籍迁移的有效时间截止到 2017 年 5 月 31 日 。
3、免试入学 义务教育各类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招生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入学依据,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拒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尤其是残疾儿童少年、务工人员子女、学困生以及家庭有困难、行为习惯有偏差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各校要妥善安排,不得歧视;无法随班就读的,要动员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送其子女到相应的学校入学,适龄的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听障儿童到金华市启圣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智障儿童到武义县培智学校或者金华市启明学校报名入学。 二、报名和录取 (一) 报名对象及录取原则
1、县城四所小学、两所初中学校严格按以下分类顺序报名、录取,前一类录取后还有空余学额再录取后一类,额满为止。 第一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本人户籍和家庭房产均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本人的户籍同在本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类:除上述第一、二类以外的户籍在本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类:父母在本县有长期、稳定的职业,且家庭在县城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2、农村公立学校在规定时间接受户籍在本校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确保他们按时入学;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尽最大可能接受符合规定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 本县户籍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异地就读条件: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同意外出就读、父母在申请学校施教区有比较稳定的工作和居所。 县外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条件及录取顺序(同类条件中时间长的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A.父母在武义县域内拥有商品住房并实际居住的。 B.父母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前(含 6 月 30 日)参加武义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父母双方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可以相加计算)。 C.父母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前(含 6 月 30 日)参加武义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满6个月(父母双方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可以相加计算),但在武义实际登记居住满一年及以上的。 县外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符合B类或C类起始条件而居住地学校因空余学额不够未能录取的,可于7月25日选择向学额尚有空余的公立学校申请,武义教育网将于 7月 20 日公布相关信息,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不得拒收。对不符合起始条件的外县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申请,相关学校要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劝其回原籍就读或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
3、各类被录取的新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好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录取的新生无法在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电子学籍的,取消其就读资格。 (二) 报名、录取批次安排
1、县城符合一至三类条件的对象 报名时间:6月17-18日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公立学校报名 复核材料时间: 6 月 19 日 录取时间: 6 月 20 日 各校确定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在校园公示栏内或校园网上公示。
2、县城符合第四类条件的对象 ⑴申请时间: 6 月 24 日 ,逾期恕不受理。 ⑵申请办法:携带相关证件向家庭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递交申请。小学、初中均可同时申请两所学校:“申请学校㈠”为家庭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申请学校㈡”:小学为武川小学,初中为家庭房产所在施教区以外的中学。 一至三类对象报名后已没有空余学额的学校不再接受申请,其施教区内符合第四类条件的对象可直接向“申请学校㈡”递交入学申请。 复核材料:申请学校㈠ 6 月 25 日 ,申请学校㈡6月27日。 录取时间:申请学校㈠ 6 月 26 日,申请学校㈡6月28日,拟录取名单由录取学校在校园内公示栏或校园网上公示。
3、农村公立学校施教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间: 6 月 30 日 - 7 月 1 日 新生公示: 7 月 2 日
4、符合条件的本县籍和外县籍务工人员子女 申请时间: 7 月 2 日 ,向居住地或邻近的农村公立学校申请,逾期恕不受理。 复核材料时间: 7 月 3 日 录取时间: 7 月 4 日 各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并将拟录取名单在校园公示栏内或校园网上公告。 (三) 报名办法
1、城区符合一至三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陪同携带《2017年武义县城区公立学校第一至三类新生报名表》、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户籍属城郊(村)户籍的不要求提交房产证明。二类生、三类生中在县城无家庭房产的须提交无县城房产证明。城区拆迁户原则上到安置地施教区学校就读,报名时须提交安置的政策文件、拆迁协议、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租房协议。 城区符合第四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陪同携带《2017年武义县城区公立学校第四类新生入学申请表》及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就近向学校递交入学申请。小学、初中阶段分别可向两所不同的学校提交申请,“申请学校㈠”一般为离家较近的学校;“申请学校㈡”小学只能选武川小学,初中为城区另外一所学校。
2、农村公立学校施教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携带《2017年武义县农村公立学校施教区内户籍新生报名表》、家庭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
3、符合条件的本县籍务工人员子女,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⑴填写完整的《2017年武义(本县籍)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⑵家庭户口本、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⑶在申请学校施教区务工证明(与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取得的营业执照等);⑷在申请学校施教区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
4、符合条件的外县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居住地学校或学额有空余的其它公立学校申请入学: (1)《2017年武义(外县籍)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2)家庭户口本、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 (3) ①、属于A类对象的还需提交家庭房产证(尚未领到房产证的须提交经建设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并交复印件; ②、属于B类对象的还需提交父、母在武义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的凭证(或社保处的证明); ③、属于C类对象的还需提交父、母在武义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的凭证及历年在武义登记居住的信息材料。
5、各校要安排思想素质好、工作认真、办事公正的同志对报名及申请入学对象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字确认,同时将经过审核的材料按规定格式把相关信息输入电脑,于报名结束后及时报县招生办。涉及需要核实的房产、养老保险、居住等信息要事先与县不动产登记、社保、户籍等部门联系,请他们帮助核实或提供核实办法。 (四)政策照顾对象的入学办法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县教育局给予安置的各类引进人才子女、烈军属、军转干部、台侨子女等及其它需要安置的对象,必须于 8 月 10 日前带有效证明材料向县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认定后统筹安排入学。 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按《武义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人才(须经县旅游主管部门认定)子女入学,按《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意见》(武政发[2016]7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确保招生平稳有序
1、切实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业务指导组(招生办)和监督检查组(审监科),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监督招生有关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依规依纪查处招生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解决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领导小组,按照招生工作职责,建立组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执行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
2、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制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把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办法、报名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信息在校园网或学校公示栏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报名申请,不提前或延迟。同时,要公布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咨询。任何学校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提交县教育局审查备案。
3、加强材料审核。在报名、录取中,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报名对象的相关资料,及时发现、剔除虚假的资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拟进城区学校就读的对象取消其到城区学校就读资格;外来务工人员则取消其子女在武义公立学校就读资格。涉及伪证并情节严重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理。
4、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住宿费、借读费、课本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5、严格控制班额。学校应严格执行经县政府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与规范办学行为考核挂钩。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迁移学籍档案。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大小班、快慢班,不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特长班,初中学校要按“师资均衡、人数均衡、成绩均衡”的“三均衡”原则实行合理编班。班额超过规定人数的要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并报县招生委员会审定。
6、加强沟通与协调。各校要顾全大局,加强合作,多提供服务,不自行设置门槛,避免招生工作中的推诿、扯皮和无序竞争。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拒之门外,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进行疏导,切实加以解决,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3、上周末参加了武义的事业单位,请问2014年9月份武义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出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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