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文件

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文件

1、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文件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47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保险局,省直各单位,驻吉中央机关事业单位,省直经办各统筹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时间和范围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二、调整办法和标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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