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八旗制度以及他的发展,满洲的八旗是怎么分的?

什么是8旗制度以及他的发展



1、什么是8旗制度以及他的发展

8旗的建立 清太祖努尔哈赤曾经在明万历十1年(1583)以祖、父"遗甲十3副",起兵攻打尼堪外兰,开始统1女真各部的事业。邻近满洲的各部皆称王争长,互相战杀,努尔哈赤在统1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万历2十9年,努尔哈赤将招来的人口编入自己的队伍,建立黄、白、红、蓝4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4十3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8旗制度,即在原有的4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旗(镶,俗写亦作"厢")。旗帜除4正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其制规定:每3百人为1牛录,设牛录额真1人,5牛录为1甲喇,设甲喇额真1人,5甲喇为1固山,设固山额真1人,固山额真左右置副职称梅勒额真(美凌额真)。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3百08个,蒙古牛录7十6个,汉军牛录十6个,共4百个(1说2百3十1个)。此时所编设的8旗,即后来的满洲8旗。8旗制度建立后,每旗所辖的牛录数和牛录下的丁数时有变化,但旗制终清未改。 8旗制度的特点 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凡隶于8旗者皆可以为兵。实际上,清代兵有常数,饷有定额,随着满族人口的不断增加,并非所有满族人都能披甲,而到后来披甲的人数占满族人口的比例愈来愈小。清太祖、太宗时期,8旗组织有较快的发展。入关前满洲8旗共3百09个佐领,又半分佐领十8个;蒙古佐领1百1十7个,又半分佐领5个;汉军佐领1百5十7个,又半分佐领5个。8旗满、蒙、汉佐领共5百8十3个,又半分佐领2十8个。清统治全国之初,由于统1全国的战争需要,以及平定各地的反清斗争,满洲8旗发展迅速。康熙时满洲佐领达到6百6十9个,嘉庆时增加到6百8十1个。此后维持在这1水平上。蒙古佐领顺治时增加十1个,康熙时又增加7十6个,雍正2年(1724)定制为2百04个。8旗制度建立时有蒙古人编在满洲8旗内,直到清末亦有蒙古佐领3十5个,又半分佐领两个,编在满洲8旗下。顺治十5年有汉军佐领2百06个,又半分佐领3个。康熙5十1年(1712)增至2百5十8个,又半分佐领1个。雍正十2年定制为2百7十个。此后,因8旗生计愈来愈困难,1部分汉军出旗为民。乾隆5十5年(1790)汉军佐领减少到2百6十6个。此后终清不改。8旗官兵的额数,清末光绪、宣统时,实存职官约6千6百8十人,兵丁十2万人。 8旗初建时兵民合1,全民皆兵,凡满洲成员皆隶于满洲8旗之下。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入关前,8旗兵丁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荷戈从征,军械粮草自备。入关以后,为了巩固满族贵族的统治,加强对全国各族人民的控制,同时为了解除8旗官兵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为清王朝效命,建立了8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与绿营共同构成清朝统治全国的强有力的军事工具,8旗兵从而成了职业兵。8旗兵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以营为单位,由都统及副都统率领,称作骁骑营,用于驻防或征战。并有炮营、枪营、护炮藤牌营,附属于汉军骁骑营。 8旗有1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天命、天聪时期定王公爵止于贝勒,崇德元年始定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9等。顺治十年(1653)增奉恩将军为十等。亦有异姓封王、公、侯、伯、子、男的,但汉人甚少。清代世职,太宗时与官名本多相同,顺治4年成为荣誉称号。乾隆元年定民爵精奇尼哈番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阿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8旗按引军旗色定户籍。壮丁原则上3年编审1次,分正户、另户、另记档案及旗下家人等。8旗兴办宗室觉罗学、官学等,课其子弟。8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等均有规定。清初定满汉不通婚,直到光绪2十7年(1901)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 禁卫军制 清朝定都北京以后,绝大部分8旗兵丁屯驻在北京附近,戍卫京师的8旗则按其方位驻守,称驻京8旗,俗称京旗。另抽出1部分旗兵派驻全国各重要城市和军事要地,称驻防8旗。驻京8旗负责皇宫和京师的安全,实即禁军。清禁卫军制大类有2,即郎卫和兵卫。郎卫即指御前近卫,专门负责皇帝及后妃等的警卫与服务,其内部又根据具体任务的不同,设置侍卫处、銮仪卫、善扑营等不同的机构。侍卫处初选上3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分班入值,掌上3旗侍卫亲军之政令,供宿卫扈从之需。銮仪卫亦系侍从武职,掌管帝、后车驾仪仗等机构。宣统元年(1909)避溥仪名讳,改为銮舆卫。善扑营,顺治初年曾设善射鹄、善强弓、善扑等侍卫,各有专管,统在3旗额内。康熙8年为惩治鳌拜专横乱政,选侍卫中1部分年少有力者练习扑击之戏,鳌拜入见时,即令侍卫等掊而絷之,于是有善扑营之设。该营专习掼交、射箭、騗马等技艺,供皇帝游玩宴乐时表演。兵卫即指京师及宫禁的警卫,也根据不同的任务及防卫的需要,分设前锋、护军、步兵等不同的营制。 8旗的驻防 入关以前,已有8旗驻防之设。清统治全国以后,分为畿辅驻防、东3省驻防和各直省驻防。畿辅驻防为守卫京师附近地区,包括保定、张家口、热河、察哈尔及木兰围场等地。各省驻防多为省会或重镇。8旗驻地及兵额,视各代而有增损、裁并,但变化不是太大。清末全国驻防共有8百1十7个佐领。 8旗在全国各地驻防,1般不设都统。在重要地区如盛京、吉林、黑龙江、江宁、杭州、福州、广州、荆州、西安、成都、绥远等处设将军。凡设将军处下设副都统。将军为该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但不理民政。后热河、察哈尔由副都统升为都统后,即为该地区长官。 8旗的旗务管理 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由固山额真管理。顺治十7年,固山额真1律改称都统。各旗均设都统1人,副都统2人。雍正元年,设8旗都统衙门,由上述各旗都统2十4人及副都统4十8人组成,掌满洲、蒙古、汉军8旗之政令,稽其户口,经其教养,序其官爵,简其军赋。凡8旗之方位,京师及各地之驻防,陵寝守卫,壮丁编审,选子弟充执事,选送秀女,以授地方法定8旗世业,奴仆管理,田租定额,房产购置,红白赏恤,选送俊秀入官学出具考试名册,会选旗营官员,功过劝惩,世职袭废,稽户丁,定兵额,选马甲等等,无不统1管理。 8旗的兴衰 8旗制度建立在"兵民合1"的基础上,入关前没有兵饷规定。天聪4年皇太极说:"我国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2事,未尝偏废。"当时,兴京(今辽宁新宾)内城居宗室勋戚,外城居宿卫亲兵万余。此外远近十余万户,散处辽河东西,无事耕猎,有事征调,征调时所发行粮也很有限。清统治全国以后,8旗兵饷的主要形式是坐粮,包括钱、粮两部分,从征时发给部分行粮。8旗兵丁按其兵种可分为亲军、前锋、护军、领催、马甲、步兵、炮甲、养育兵、匠役等,其兵饷的数量亦有所差别,且时有增损。 清军入关,满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区,为了安置8旗官兵和闲散人口的生活,从顺治元年底至康熙4年清政府共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圈地运动(见圈地令),8旗满洲、蒙古、汉军官兵3次共分得旗地2百3十3万5千4百7十7晌09亩。8旗兵丁的份地为5晌(1晌约6亩),终清没有大的变化。兵丁份地大多数靠本人带同家属从事耕种,后迫于生计被典押出去。清初规定旗民不交产,几经反复,直到光绪3十1年才最后取消禁令。 清统治全国以后,由于8旗制度的严重束缚,8旗兵丁生计日渐拮据。8旗生计问题主要是北京正身旗人的生活问题。康熙、雍正时业已出现,乾隆初更趋严重,从而引起清统治集团的严重关注。康熙、雍正时曾先后赏赐银两数次,但不久即罄尽无余,于是增加兵额,扩大食饷面。雍正2年始设教养兵,后改称养育兵,给予钱米。光绪时养育兵共计两万7千4百08人,清末达到两万9千2百07人。乾隆时曾准许京城和各省驻防汉军8旗出旗为民,令其各得生计。但直至清末,8旗生计问题非但没有解决,而且陷于贫困的境地。 8旗制度从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朝覆灭,共存在2百9十6年。它是清王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曾在中国历史上起过积极和进步的作用,为发展和巩固多民族统1的国家、为保卫边疆防止外来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满族社会的发展,更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随着历史的嬗变,8旗制度中落后的1面也日益明显,严重地束缚了满族人民的发展,在征战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小。8旗制度与清王朝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1起,经过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个历史过程。

满洲的8旗是怎么分的?



2、满洲的8旗是怎么分的?

8旗制度 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满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猎为业,每年到采捕季节,以氏族或村寨为单位,由有名望的人当首领,十人或3十余人不等结伴入山,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单位进行集体狩猎的组织形式,称为牛录制。其制规定:“凡遇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满洲人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1枝,十人中立1总领,属9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此总领呼为牛录额真(牛录意为大箭;额真,亦称厄真,意为主)。” 8旗的建立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十1年(1583)以祖、父“遗甲十3副”,起兵攻打尼堪外兰,开始统1女真各部的事业。邻近满洲的各部皆称王争长,互相战杀,努尔哈赤在统1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万历2十9年,努尔哈赤将招来的人口编入自己的队伍,建立黄、白、红、蓝4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4十3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8旗制度,即在原有的4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旗(镶,俗写亦作“厢”)。旗帜除4正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其制规定:每3百人为1牛录,设牛录额真1人,5牛录为1甲喇,设甲喇额真1人,5甲喇为1固山,设固山额真1人,固山额真左右置副职称梅勒额真(美凌额真)。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3百08个,蒙古牛录7十6个,汉军牛录十6个,共4百个(1说2百3十1个)。此时所编设的8旗,即后来的满洲8旗。8旗制度建立后,每旗所辖的牛录数和牛录下的丁数时有变化,但旗制终清未改。 8旗组织中蒙古旗与汉军旗的建立比满洲旗稍晚。清太宗皇太极天聪3年(1629)时,已有蒙古2旗的记载,称为左右2营。8年改称左翼兵和右翼兵。9年,后金在征服察哈尔蒙古后,对众多的蒙古壮丁进行了1次大规模的编审,正式编为蒙古8旗,旗制与满洲8旗同。汉军单独编为1旗,据考证是在天聪5年正月(1说天聪7年)。皇太极崇德2年(1637)分汉军为2旗,旗色玄青,4年分2旗官兵为4旗,7年正式编为汉军8旗,旗色与满洲8旗同。从明万历4十3年8旗制度建立,直到清崇德7年才完成8旗组织3个部分2十4旗的组织建设,8旗每1旗下都包括满洲、蒙古、汉军3个部分。 上3旗与下5旗8旗又有上3旗与下5旗的区别。顺治7年(1650)底多尔衮死后,清世祖福临为了加强对8旗的控制,对8旗的顺序进行了调整。由皇帝控制的镶黄、正黄、正白3旗,称为上3旗;由诸王、贝勒统辖的正红、镶红、正蓝、镶蓝、镶白5旗,称为下5旗,此后终清未改。上3旗较下5旗为崇,是皇帝的亲兵,担任禁卫皇宫等任务,下5旗驻守京师及各地。清世宗胤■为进1步加强中央集权,削弱诸王、贝勒对各旗的控制,严格区分下5旗中的旗分佐领(俗称外佐领)和府属佐领(俗称内佐领)的隶属关系。下5旗中的主要部分旗分佐领,实际上也由皇帝直接控制。诸王及贝勒仅能控制其府属佐领。又以镶黄、正白、镶白、正蓝4旗居左,称为左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4旗居右,称为右翼。 8旗制度的特点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凡隶于8旗者皆可以为兵。实际上,清代兵有常数,饷有定额,随着满族人口的不断增加,并非所有满族人都能披甲,而到后来披甲的人数占满族人口的比例愈来愈小。清太祖、太宗时期,8旗组织有较快的发展。入关前满洲8旗共3百09个佐领,又半分佐领十8个;蒙古佐领1百1十7个,又半分佐领5个;汉军佐领1百5十7个,又半分佐领5个。8旗满、蒙、汉佐领共5百8十3个,又半分佐领2十8个。清统治全国之初,由于统1全国的战争需要,以及平定各地的反清斗争,满洲8旗发展迅速。康熙时满洲佐领达到6百6十9个,嘉庆时增加到6百8十1个。此后维持在这1水平上。蒙古佐领顺治时增加十1个,康熙时又增加7十6个,雍正2年(1724)定制为2百04个。8旗制度建立时有蒙古人编在满洲8旗内,直到清末亦有蒙古佐领3十5个,又半分佐领两个,编在满洲8旗下。顺治十5年有汉军佐领2百06个,又半分佐领3个。康熙5十1年(1712)增至2百5十8个,又半分佐领1个。雍正十2年定制为2百7十个。此后,因8旗生计愈来愈困难,1部分汉军出旗为民。乾隆5十5年(1790)汉军佐领减少到2百6十6个。此后终清不改。8旗官兵的额数,清末光绪、宣统时,实存职官约6千6百8十人,兵丁十2万人。 8旗初建时兵民合1,全民皆兵,凡满洲成员皆隶于满洲8旗之下。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入关前,8旗兵丁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荷戈从征,军械粮草自备。入关以后,为了巩固满族贵族的统治,加强对全国各族人民的控制,同时为了解除8旗官兵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为清王朝效命,建立了8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与绿营共同构成清朝统治全国的强有力的军事工具,8旗兵从而成了职业兵。8旗兵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以营为单位,由都统及副都统率领,称作骁骑营,用于驻防或征战。并有炮营、枪营、护炮藤牌营,附属于汉军骁骑营。 8旗有1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天命、天聪时期定王公爵止于贝勒,崇德元年始走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9等。顺治十年(1653)增奉恩将军为十等。亦有异姓封王、公、侯、伯、子、男的,但汉人甚少。清代世职,太宗时与官名本多相同,顺治4年成为荣誉称号。乾隆元年定民爵精奇尼哈番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阿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8旗按引军旗色定户籍。壮丁原则上3年编审1次,分正户、另户、另记档案及旗下家人等。8旗兴办宗室觉罗学、官学等,课其子弟。8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等均有规定。清初定满汉不通婚,直到光绪2十7年(1901)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 禁卫军制清朝定都北京以后,绝大部分8旗兵丁屯驻在北京附近,戍卫京师的8旗则按其方位驻守,称驻京8旗,俗称京旗。另抽出1部分旗兵派驻全国各重要城市和军事要地,称驻防8旗。驻京8旗负责皇宫和京师的安全,实即禁军。清禁卫军制大类有2,即郎卫和兵卫。郎卫即指御前近卫,专门负责皇帝及后妃等的警卫与服务,其内部又根据具体任务的不同,设置侍卫处、銮仪卫、善扑营等不同的机构。侍卫处初选上3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分班入值,掌上3旗侍卫亲军之政令,供宿卫扈从之需。銮仪卫亦系侍从武职,掌管帝、后车驾仪仗等机构。宣统元年(1909)避溥仪名讳,改为銮舆卫。善扑营,顺治初年曾设善射鹄、善强弓、善扑等侍卫,各有专管,统在3旗额内。康熙8年为惩治鳌拜专横乱政,选侍卫中1部分年少有力者练习扑击之戏,鳌拜入见时,即令侍卫等掊而絷之,于是有善扑营之设。该营专习掼交、射箭、■马等技艺,供皇帝游玩宴乐时表演。兵卫即指京师及宫禁的警卫,也根据不同的任务及防卫的需要,分设前锋、护军、步兵等不同的营制。 8旗的驻防入关以前,已有8旗驻防之设。清统治全国以后,分为畿辅驻防、东3省驻防和各直省驻防。畿辅驻防为守卫京师附近地区,包括保定、张家口、热河、察哈尔及木兰围场等地。各省驻防多为省会或重镇。8旗驻地及兵额,视各代而有增损、裁并,但变化不是太大。清末全国驻防共有8百1十7个佐领。 8旗在全国各地驻防,1般不设都统。在重要地区如盛京、吉林、黑龙江、江宁、杭州、福州、广州、荆州、西安、成都、绥远等处设将军。凡设将军处下设副都统。将军为该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但不理民政。后热河、察哈尔由副都统升为都统后,即为该地区长官。 8旗的旗务管理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由固山额真管理。顺治十7年,固山额真1律改称都统。各旗均设都统1人,副都统2人。雍正元年,设8旗都统衙门,由上述各旗都统2十4人及副都统4十8人组成,掌满洲、蒙古、汉军8旗之政令,稽其户口,经其教养,序其官爵,简其军赋。凡8旗之方位,京师及各地之驻防,陵寝守卫,壮丁编审,选子弟充执事,选送秀女,以授地之法定8旗世业,奴仆管理,田租定额,房产购置,红白赏恤,选送俊秀入官学出具考试名册,会选旗营官员,功过劝惩,世职袭废,稽户丁,定兵额,选马甲等等,无不统1管理。 8旗的兴衰8旗制度建立在“兵民合1”的基础上,入关前没有兵饷规定。天聪4年皇太极说:“我国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2事,未尝偏废。”当时,兴京(今辽宁新宾)内城居宗室勋戚,外城居宿卫亲兵万余。此外远近十余万户,散处辽河东西,无事耕猎,有事征调,征调时所发行粮也很有限。清统治全国以后,8旗兵饷的主要形式是坐粮,包括钱、粮两部分,从征时发给部分行粮。8旗兵丁按其兵种可分为亲军、前锋、护军、领催、马甲、步兵、炮甲、养育兵、匠役等,其兵饷的数量亦有所差别,且时有增损。 清军入关,满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区,为了安置8旗官兵和闲散人口的生活,从顺治元年底至康熙4年清政府共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圈地运动(见图地令),8旗满洲、蒙古、汉军官兵3次共分得旗地2百3十3万5千4百7十7晌09亩。8旗兵丁的份地为5晌(1晌约6亩),终清没有大的变化。兵丁份地大多数靠本人带同家属从事耕种,后迫于生计被典押出去。清初规定旗民不交产,几经反复,直到光绪3十1年才最后取消禁令。 清统治全国以后,由于8旗制度的严重束缚,8旗兵丁生计日渐拮据。8旗生计问题主要是北京正身旗人的生活问题。康熙、雍正时业已出现,乾隆初更趋严重,从而引起清统治集团的严重关注。康熙、雍正时曾先后赏赐银两数次,但不久即罄尽无余,于是增加兵额,扩大食饷面。雍正2年始设教养兵,后改称养育兵,给予钱米。光绪时养育兵共计两万7千4百08人,清末达到两万9千2百07人。乾隆时曾准许京城和各省驻防汉军8旗出旗为民,令其各得生计。但直至清末,8旗生计问题非但没有解决,而且陷于贫困的境地。 8旗制度从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朝覆灭,共存在2百9十6年。它是清王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曾在中国历史上起过积极和进步的作用,为发展和巩固多民族统1的国家、为保卫边疆防止外来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满族社会的发展,更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随着历史的嬗变,8旗制度中落后的1面也日益明显,严重地束缚了满族人民的发展,在征战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小。8旗制度与清王朝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1起,经过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个历史过程。

8旗



3、8旗"出则为兵入则为民",是不是所有8旗男性都有服兵役的义务?

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满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猎为业,每年到采捕季节,以氏族或村寨为单位,由有名望的人当首领,十人或3十余人不等结伴入山,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单位进行集体狩猎的组织形式,称为牛录制。其制规定:“凡遇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满洲人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1枝,十人中立1总领,属9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此总领呼为牛录额真(牛录意为大箭;额真,亦称厄真,意为主)。” 8旗的建立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十1年(1583)以祖、父“遗甲十3副”,起兵攻打尼堪外兰,开始统1女真各部的事业。邻近满洲的各部皆称王争长,互相战杀,努尔哈赤在统1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万历2十9年,努尔哈赤将招来的人口编入自己的队伍,建立黄、白、红、蓝4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4十3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8旗制度,即在原有的4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旗(镶,俗写亦作“厢”)。旗帜除4正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其制规定:每3百人为1牛录,设牛录额真1人,5牛录为1甲喇,设甲喇额真1人,5甲喇为1固山,设固山额真1人,固山额真左右置副职称梅勒额真(美凌额真)。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3百08个,蒙古牛录7十6个,汉军牛录十6个,共4百个(1说2百3十1个)。此时所编设的8旗,即后来的满洲8旗。8旗制度建立后,每旗所辖的牛录数和牛录下的丁数时有变化,但旗制终清未改。 8旗组织中蒙古旗与汉军旗的建立比满洲旗稍晚。清太宗皇太极天聪3年(1629)时,已有蒙古2旗的记载,称为左右2营。8年改称左翼兵和右翼兵。9年,后金在征服察哈尔蒙古后,对众多的蒙古壮丁进行了1次大规模的编审,正式编为蒙古8旗,旗制与满洲8旗同。汉军单独编为1旗,据考证是在天聪5年正月(1说天聪7年)。皇太极崇德2年(1637)分汉军为2旗,旗色玄青,4年分2旗官兵为4旗,7年正式编为汉军8旗,旗色与满洲8旗同。从明万历4十3年8旗制度建立,直到清崇德7年才完成8旗组织3个部分2十4旗的组织建设,8旗每1旗下都包括满洲、蒙古、汉军3个部分。 上3旗与下5旗8旗又有上3旗与下5旗的区别。顺治7年(1650)底多尔衮死后,清世祖福临为了加强对8旗的控制,对8旗的顺序进行了调整。由皇帝控制的镶黄、正黄、正白3旗,称为上3旗;由诸王、贝勒统辖的正红、镶红、正蓝、镶蓝、镶白5旗,称为下5旗,此后终清未改。上3旗较下5旗为崇,是皇帝的亲兵,担任禁卫皇宫等任务,下5旗驻守京师及各地。清世宗胤■为进1步加强中央集权,削弱诸王、贝勒对各旗的控制,严格区分下5旗中的旗分佐领(俗称外佐领)和府属佐领(俗称内佐领)的隶属关系。下5旗中的主要部分旗分佐领,实际上也由皇帝直接控制。诸王及贝勒仅能控制其府属佐领。又以镶黄、正白、镶白、正蓝4旗居左,称为左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4旗居右,称为右翼。 8旗制度的特点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凡隶于8旗者皆可以为兵。实际上,清代兵有常数,饷有定额,随着满族人口的不断增加,并非所有满族人都能披甲,而到后来披甲的人数占满族人口的比例愈来愈小。清太祖、太宗时期,8旗组织有较快的发展。入关前满洲8旗共3百09个佐领,又半分佐领十8个;蒙古佐领1百1十7个,又半分佐领5个;汉军佐领1百5十7个,又半分佐领5个。8旗满、蒙、汉佐领共5百8十3个,又半分佐领2十8个。清统治全国之初,由于统1全国的战争需要,以及平定各地的反清斗争,满洲8旗发展迅速。康熙时满洲佐领达到6百6十9个,嘉庆时增加到6百8十1个。此后维持在这1水平上。蒙古佐领顺治时增加十1个,康熙时又增加7十6个,雍正2年(1724)定制为2百04个。8旗制度建立时有蒙古人编在满洲8旗内,直到清末亦有蒙古佐领3十5个,又半分佐领两个,编在满洲8旗下。顺治十5年有汉军佐领2百06个,又半分佐领3个。康熙5十1年(1712)增至2百5十8个,又半分佐领1个。雍正十2年定制为2百7十个。此后,因8旗生计愈来愈困难,1部分汉军出旗为民。乾隆5十5年(1790)汉军佐领减少到2百6十6个。此后终清不改。8旗官兵的额数,清末光绪、宣统时,实存职官约6千6百8十人,兵丁十2万人。 8旗初建时兵民合1,全民皆兵,凡满洲成员皆隶于满洲8旗之下。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入关前,8旗兵丁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荷戈从征,军械粮草自备。入关以后,为了巩固满族贵族的统治,加强对全国各族人民的控制,同时为了解除8旗官兵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为清王朝效命,建立了8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与绿营共同构成清朝统治全国的强有力的军事工具,8旗兵从而成了职业兵。8旗兵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以营为单位,由都统及副都统率领,称作骁骑营,用于驻防或征战。并有炮营、枪营、护炮藤牌营,附属于汉军骁骑营。 8旗有1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天命、天聪时期定王公爵止于贝勒,崇德元年始走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9等。顺治十年(1653)增奉恩将军为十等。亦有异姓封王、公、侯、伯、子、男的,但汉人甚少。清代世职,太宗时与官名本多相同,顺治4年成为荣誉称号。乾隆元年定民爵精奇尼哈番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阿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8旗按引军旗色定户籍。壮丁原则上3年编审1次,分正户、另户、另记档案及旗下家人等。8旗兴办宗室觉罗学、官学等,课其子弟。8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等均有规定。清初定满汉不通婚,直到光绪2十7年(1901)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 禁卫军制清朝定都北京以后,绝大部分8旗兵丁屯驻在北京附近,戍卫京师的8旗则按其方位驻守,称驻京8旗,俗称京旗。另抽出1部分旗兵派驻全国各重要城市和军事要地,称驻防8旗。驻京8旗负责皇宫和京师的安全,实即禁军。清禁卫军制大类有2,即郎卫和兵卫。郎卫即指御前近卫,专门负责皇帝及后妃等的警卫与服务,其内部又根据具体任务的不同,设置侍卫处、銮仪卫、善扑营等不同的机构。侍卫处初选上3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分班入值,掌上3旗侍卫亲军之政令,供宿卫扈从之需。銮仪卫亦系侍从武职,掌管帝、后车驾仪仗等机构。宣统元年(1909)避溥仪名讳,改为銮舆卫。善扑营,顺治初年曾设善射鹄、善强弓、善扑等侍卫,各有专管,统在3旗额内。康熙8年为惩治鳌拜专横乱政,选侍卫中1部分年少有力者练习扑击之戏,鳌拜入见时,即令侍卫等掊而絷之,于是有善扑营之设。该营专习掼交、射箭、■马等技艺,供皇帝游玩宴乐时表演。兵卫即指京师及宫禁的警卫,也根据不同的任务及防卫的需要,分设前锋、护军、步兵等不同的营制。 8旗的驻防入关以前,已有8旗驻防之设。清统治全国以后,分为畿辅驻防、东3省驻防和各直省驻防。畿辅驻防为守卫京师附近地区,包括保定、张家口、热河、察哈尔及木兰围场等地。各省驻防多为省会或重镇。8旗驻地及兵额,视各代而有增损、裁并,但变化不是太大。清末全国驻防共有8百1十7个佐领。 8旗在全国各地驻防,1般不设都统。在重要地区如盛京、吉林、黑龙江、江宁、杭州、福州、广州、荆州、西安、成都、绥远等处设将军。凡设将军处下设副都统。将军为该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但不理民政。后热河、察哈尔由副都统升为都统后,即为该地区长官。 8旗的旗务管理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由固山额真管理。顺治十7年,固山额真1律改称都统。各旗均设都统1人,副都统2人。雍正元年,设8旗都统衙门,由上述各旗都统2十4人及副都统4十8人组成,掌满洲、蒙古、汉军8旗之政令,稽其户口,经其教养,序其官爵,简其军赋。凡8旗之方位,京师及各地之驻防,陵寝守卫,壮丁编审,选子弟充执事,选送秀女,以授地之法定8旗世业,奴仆管理,田租定额,房产购置,红白赏恤,选送俊秀入官学出具考试名册,会选旗营官员,功过劝惩,世职袭废,稽户丁,定兵额,选马甲等等,无不统1管理。 8旗的兴衰8旗制度建立在“兵民合1”的基础上,入关前没有兵饷规定。天聪4年皇太极说:“我国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2事,未尝偏废。”当时,兴京(今辽宁新宾)内城居宗室勋戚,外城居宿卫亲兵万余。此外远近十余万户,散处辽河东西,无事耕猎,有事征调,征调时所发行粮也很有限。清统治全国以后,8旗兵饷的主要形式是坐粮,包括钱、粮两部分,从征时发给部分行粮。8旗兵丁按其兵种可分为亲军、前锋、护军、领催、马甲、步兵、炮甲、养育兵、匠役等,其兵饷的数量亦有所差别,且时有增损。 清军入关,满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区,为了安置8旗官兵和闲散人口的生活,从顺治元年底至康熙4年清政府共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圈地运动(见图地令),8旗满洲、蒙古、汉军官兵3次共分得旗地2百3十3万5千4百7十7晌09亩。8旗兵丁的份地为5晌(1晌约6亩),终清没有大的变化。兵丁份地大多数靠本人带同家属从事耕种,后迫于生计被典押出去。清初规定旗民不交产,几经反复,直到光绪3十1年才最后取消禁令。 清统治全国以后,由于8旗制度的严重束缚,8旗兵丁生计日渐拮据。8旗生计问题主要是北京正身旗人的生活问题。康熙、雍正时业已出现,乾隆初更趋严重,从而引起清统治集团的严重关注。康熙、雍正时曾先后赏赐银两数次,但不久即罄尽无余,于是增加兵额,扩大食饷面。雍正2年始设教养兵,后改称养育兵,给予钱米。光绪时养育兵共计两万7千4百08人,清末达到两万9千2百07人。乾隆时曾准许京城和各省驻防汉军8旗出旗为民,令其各得生计。但直至清末,8旗生计问题非但没有解决,而且陷于贫困的境地。 8旗制度从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朝覆灭,共存在2百9十6年。它是清王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曾在中国历史上起过积极和进步的作用,为发展和巩固多民族统1的国家、为保卫边疆防止外来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满族社会的发展,更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随着历史的嬗变,8旗制度中落后的1面也日益明显,严重地束缚了满族人民的发展,在征战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小。8旗制度与清王朝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1起,经过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个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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