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细则?江西省事业单位改革哪些单位会参公?

江西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细则?

1、江西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细则?

江西省明确,组建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为加强山水林田湖草资源调查,推进“多规合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合省自然资源厅所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省国土资源数据备份中心、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事务中心、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省测绘地理信息规划研究中心、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中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省林业局所属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副厅级,由省自然资源厅管理,主要承担山水林田湖草资源调查、统一国土空间规划研究等职责。  江西省明确,统筹推进地质系统改革。坚持管理扁平化、队伍专业化、经营集团化方向,按照地质研究、地质勘查、工程建设三大业务板块,分类整合、分步改革,促进地勘事业转型升级,建立符合新时代国家地质资源战略、适应市场化要求的地质工作体系。整合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正厅级)、省核工业地质局(正厅级)、省煤田地质局(副厅级)、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副厅级),组建省地质局,正厅级,省政府直属,归口省自然资源厅管理,主要承担组织开展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工作职责,负责推进地勘队伍改革。整合地质系统的地质调查研究、地质灾害防治等机构及相关职能,组建省地质调查勘查院,副厅级,由省地质局管理,主要承担地质调查勘查、地质科学研究、地质灾害防治等技术保障职责。综合业务、资质、地域等因素,将地质系统分散的地质队伍整合为25个左右专业性地质大队,不再使用事业编制新进人员,合理控制规模。

江西省事业单位改革哪些单位会参公?

2、江西省事业单位改革哪些单位会参公?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参公,大部分还是事业编制,但是有些地方,一些有行政职能的参公单位,等到有行政编空时,上了行政像广东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改名为安监局执法分局,全部用行政编有些省省一级环境保护监察总队,先是参公了,后转行政编了。有行政职能的参公长远还是转成行政单位但是党校,档案局,党史办这种参公单位,这些单位不可能转行政单位 到公职无忧网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2022江西省直事业单位不考公基础,综合应用怎么考?

3、2022江西省直事业单位不考公基础,综合应用怎么考?

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与去年相比发生根本性变化,由公基和申论转变为职测和综应。在事业单位全国联考,如湖北省根据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出职测+综合应用能力ABCDE。其中,专技岗测查职测+综合B;管理岗测查职测+综合A;医疗卫生岗测查职测+综合E。江西省医疗卫生考试也采用职测+综合E的方式。这展现出江西省事业单位考试改革会借鉴事业单位全国联考考试。 鉴于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属性,主要涉及管理岗和专技岗两大类。因此,依托事业单位全国联考考情可初步测出:管理岗(职测+综合A)、专技岗(职测+综合B)。胡杨教育建议大家在备考省直事业单位参考以下方向进行备考: 管理岗考试情况 (一)“职测A” “职测A”全称“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考情基本上与公务员一致,但是考试难度相对简单。常识判断(20题)、言语理解与表达(25题)、数量关系(5题)、判断推理(35题)、资料分析(15题)共计100题。常识判断与之前的公基相比难度增加。 (二)“综合A” “综合A”全称“综合应用能力A”,考情如下: 按照事业单位全国联考,综合应用能力A命题形式包括:案例分析题、实务应用题、公文改错题等。结合江西省直特色,可能会融入辨析题、论述题等。 专技岗考试情况 (一)“职测B” “职测B”全称“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考情基本上与公务员一致,但是考试难度相对简单。常识判断(20题)、言语理解与表达(20题)、数量关系(15题)、判断推理(35题)、综合分析(10题)共计100题。常识判断与之前的公基相比难度增加。 (二)“综合B” “综合B”全称“综合应用能力B”,考情如下: 按照事业单位全国联考,综合应用能力B命题形式包括:概念分析题、校阅改错题、材料分析题、论证评价题、写作题等。结合江西省直特色,可能会融入辨析题、论述题等。

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4、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魏宗彬   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江西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5〕51号)有关要求,参照《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车改〔2015〕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全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对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行业类别众多,单位类型复杂,经费来源多样,人员身份不一,车辆规模庞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在推进中。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我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事业单位改革了,参公的怎么办?

5、事业单位改革了,参公的怎么办?

参公,对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实在是不公平的,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极大地伤害了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感情。有几个问题实在想不通,成了我们心里难以解开的结,请上级领导体恤这些莘莘学子的艰辛,重新审视“参公”的政策,给我们一个能体现公平合理的生存环境,一缕充满阳光的生机。 想不通之一: 我们这些都是临近退休的中老年人,在临近终点的时候,一声哨响,一生所有的努力全部白费,参公前的奋斗一概不算数,一切从头重来。不管你的学历、职称如何,只能按科员套改工资,和那些上山下乡选调的人员及刚参加工作的同志处于同一起跑线。是不是恢复高考后的大学本科毕业文凭,一参公就变得毫无意义?经过层层评审的职称,怎么一参公,瞬间就烟飞灯灭,省人事厅盖的钢印如同地瓜印一样变得没有一点的效用。因为我们刚参加工作时就在事业单位任职,只能从专业技术职称去努力进取,如果当时事业单位就实行公务员制度,那我们无话可说,谁叫你不努力进取,在官埸上混个一官半职,按科员计薪是活该。等到我们临近退休,等待我们的却是无情的一击。 想不通之二: 既然参公单位不实行职称制度,对毕业文凭也不再是调薪的根本依据,但新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的起点却是大学本科;研究生的起点是硕士,转正后即可按副科级调薪。而我们毕业了近三十年的大学本科却只能按“科员”来对待,这公平吗?如果硕士、博士是按科员站在参公的同一起跑线上,我们没有话说。明明有差别,起点线不一样,而毕业了近三十年的本科毕业的我们却只能等同于普通职工,如果换位思考,未知先生你是何想法?先生,积点功德吧。 想不通之三: 根据国家的参公政策,全国各地对参公的事业单位制定的政策,大都是从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据了解天津、江苏、浙江、湖北、重庆等省市的做法,就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执行“老人老办法”的政策。如重庆市长寿区政府“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之后,要根据单位的规格、原任职务、年龄、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等综合确认参公人员的新任职务。如原任专业技术职务为中级,聘任时间满三年的,参公后原则上确认为副主任科员。对工作年限满15年,聘任年限满3年的,可确定为主任科员。湖北省对参公单位职称的套改是正高级职称按正处级套改,副高级职称按副处级套改。而我省对参公单位的中高级技术专业人员怎么就这样狠,一刀下去,腰斩没商量! 想不通之四: 在公务员队伍中,属于工人编制的工勤人员,经过考核考试,可以按高级工来确定工资。而我们这些具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这次按“科员”调整工资后,工资水平连一个取得高级工的工勤人员都比不上,真叫人欲哭无泪,这世道怎就成了这个样呢?想当年,辛辛苦苦、寒窗苦读五年,职称评聘过一关就要脱一层皮,受尽磨难,才取得中高级职称,一参公,怎么文凭、职称说不算就不算了呢?为什么不考虑新旧接轨中,对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不公的弊病呢?在一连串的想不通之后,心里总还抱着一线希望,毕竟我们的党是伟大的党,阳光总会普照大地。恳切地盼望政府以及领导在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政策上,要有连续性的政策和举措,能够关心一下我们这些参公单位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问题,让我们这些从事技术工作的同志更加安心做好本职工作,更有信心地在行业技术发展做出专业技术人员更多的贡献。 目前我省各地参公单位的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工资套改中存在的问题特别突出。涉及人数较多,恳请省人事厅尽快出台合理的参公单位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套改文件,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恢复原来相应的套改级别。

事业单位改革后影响大吗?报江西省直事业单位如何备考?

6、事业单位改革后影响大吗?报江西省直事业单位如何备考?

影响不大。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的改革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当然,上面的改革原文大家可能看不明白。其实,事业单位的改革一般分为三类进行: 第一、承担行政职能的,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这其实是好事,也就是说部分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可能转为公务员,也就是行政编制。 第二、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这个才是大多数考生最担心的,但大家放心,其实这对考生影响不大,对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可能会出台针对性的政策。 第三、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公益属性。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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