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监狱管理局属于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广西区监狱管理局属于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

1、广西区监狱管理局属于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属于政府机构,政府直属管理机构,属于公务员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组成机构之一,根据桂政办发20068号文精神,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党和国家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正确执行;规划全区监狱的设置和布局,编制全区监狱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监狱体制改革等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厅级),由自治区司法厅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产权登记及纠纷处理等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行政单位),以及其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所有,单位占有、使用,政府分级监管的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资产配置标准;   (二)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产权变动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以及担保等事项审批;   (三)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第五条 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组织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报告,日常监督检查;   (二)负责权限范围内审核或者审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   (三)负责权限范围内审核或者审批所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担保;   (四)负责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调剂;   (五)督促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资产以及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   (三)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和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四)负责办理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的报批手续;   (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等。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应当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并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第二章 资产配置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与单位履行职能相适应、与财力状况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第十条 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因特殊业务,现有标准确实不能满足其履行职能需要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另行审批。   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财政部门对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或者租赁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资产以及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要购置资产的,按下列程序报批:   (一)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编制资产购置计划等,一并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建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初审、汇总各单位资产购置计划,随同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建议计划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没有主管部门的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   (三)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结合年度财力状况及本级资产配置标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购置计划提出审核意见并据此安排年度资产购置预算资金,由财政部门在批复年度部门预算时一并批复下达;   (四)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购置预算组织实施,不得办理无资产购置预算的资产购置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待遇如何?

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待遇如何?

待遇按照国家公务员工资标准。事业单位的不同以及工作的岗位不同而工资不同,普遍的工资都是与当地的社评工资挂钩的。一般有编制的工作单位工资不高,和当地的社评工资差不太多,福利待遇可能会好一点。如果已经应聘成功的话,可以咨询该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自己的工资待遇,福利以及休假等等事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广西区监狱管理局属于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

4、广西区监狱管理局属于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属于政府机构,政府直属管理机构,属于公务员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组成机构之一,根据桂政办发20068号文精神,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党和国家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正确执行;规划全区监狱的设置和布局,编制全区监狱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监狱体制改革等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厅级),由自治区司法厅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

5、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3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现在已经没有这个管理办法呢。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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