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2007年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职位介绍 根据《 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2007年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2007年市委党校等31个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162人。现将招考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招考对象 面向2007年应届、往届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生源地 。 二、 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所报职位规定的学历。 (二)30岁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特殊岗位经市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 三、 报考志愿 (一)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部门的一个职。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办法》,

2、《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保证新进人员质量,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黑发[2006]1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时,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

年份 *受聘专业技术职务 *考核等次 请选择 优秀合格

3、年份 *受聘专业技术职务 *考核等次 请选择 优秀合格

国家人事部1995年发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写道: 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行政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1995年12月14日 第一:在这之后,各省都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甚至有的市、地区又根据自己的省的办法制定了自己市、地的考核办法。这并不违背中央文件的精神。 第二:目前各省的考核结果其实有三种情况: 定了等次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不定等次的(就是参加了考核,但不能给予定等次主要是指实习期的工作人员和在审查中的工作人员)

3、不考核(主要是病事假超过一定的天数,或者在外学习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黑龙江事业单位双肩挑的比例是多少。

4、黑龙江事业单位双肩挑的比例是多少。

1:5一、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是指经编制机构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或内设机构负责人,且有专业技术背景,能完成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任务。“双肩挑”人员实行双岗位双考核,不承担具体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得“双肩挑”。二、2018年起,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岗位核定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晋升、变动等,“双肩挑”人员占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三、各事业单位结合编制机构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重新调整岗位设置。核定办法:核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加上编制机构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作为核定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数,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设置高、中、初级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四、岗位重新设置后,超岗位聘用人员通过“退。

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

5、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公开管理,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将重要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领导班子建设及廉政建设的事项等向职工公开,并接受职工监督的活动。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开管理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实行公开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真实、全面和及时的原则。 实行公开管理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商业、技术、组织秘密。第五条 省、市(地)、县(市、区)应当确定相应机构,负责对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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