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无锡事业单位的待遇如何?无锡新办单位办理参保

请问1下无锡事业单位的待遇如何?



1、请问1下无锡事业单位的待遇如何?

事业单位怎么可能只看表面收入呢?毕竟地位和权力还是有的吧,还有其他各方面待遇和福利。



2、无锡新办单位办理参保

社会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1、审批项目和依据 审批项目: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259号令)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保障部1号令)。

2、申请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3、办事程序 (1)办理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参保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参保单位办理参保手续时,提供参加社会保险的申请报告,并携带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资料。

2、社保经办机构对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参保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3、对符合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2)变更登记:参保单位的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1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社保专管员和联系电话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1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1、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变更手续时,提供变更的相关资料。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需要变更的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消、合并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1、参保单位提供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等情形的有效证明,填报《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单位注销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 (4)年度验证:参保单位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

1、参保单位填写《社会保险年度验证登记表》,并携带相关资料。

2、对参保单位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情况由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在《社会保险年度验证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3、参保单位办理参保手续时,对上述资料以及养老保险的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各项保险缴费正常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年度验证,对有欠费的单位不予验证。

4、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1、参保登记:(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组织机构统1代码证;(3)银行开户证明。

2、变更登记:(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表、有关部门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3)社会保险登记证。

3、注销登记:(1)有关部门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等法律文书;(2)企业缴费资料;(3)社会保险登记证。(4)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4、年度验证:(1)社会保险年度验证登记表;(2)社会保险登记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3)组织机构统1代码证。

5、办结时间:

1、参保登记:10个工作日。

2、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

3、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

4、年度验证:2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申请书示范文本(见表)

8、投诉、监督方式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259号令)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3、江苏省事业编考试限制户籍吗?我是宿迁的,能不能考像南京 苏州 无锡之类的事业单位?



4、事业单位入编干部申请港澳通行证是不是要政审?

按说是不需要的,但各地政策把握力度不太1样,最好问1下当地出入境管理处 下列是北京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网页上的信息,其实全国政策都差不多,北京还正规全1些,你可以参考1下,有些北京你考虑换成你所在地就可以了.  居民个人港澳自由行申请须知   现时,全国共53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游”身份来港旅游。已开放“个人游”的城市计有:   

1、北京   

2、上海   

3、广东省(全省):中山、江门、佛山、东莞、广州、深圳、珠海、惠州、韶关、河源、湛江、阳江、汕尾、茂名、揭阳、汕头、潮州、清远、梅州、肇庆、云浮   

4、江苏省:南京、无锡、苏州   

5、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   

6、福建省:福州(仅限市区)、泉州、厦门   

7、天津   

8、重庆   

9、4川省:成都   1

0、山东省:济南   1

1、辽宁省:沈阳、大连   1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1

3、海南省:海口   1

4、湖南省:长沙、湘潭、株洲、衡阳   1

5、贵州省:贵阳   1

6、云南省:昆明   1

7、江西省:南昌   1

8、吉林省:长春   1

9、河北省:石家庄   2

0、河南省:郑州   2

1、湖北省:武汉   2

2、安徽省:合肥   2

3、陕西省:西安   居民个人港澳自由行开通后,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赴港澳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后才能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其他人员无须提交工作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直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即可。经公安机关审查,只要不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准出境人员,都会得到批准,并根据申请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F”签注(访问签注)。“F”签注种类有3个月1次有效和3个月两次有效两种,由申请人自愿选择,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为7天。签注用完后,可再次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个人旅游的申请次数不受限制。办理港澳自由行手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1份。对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赴港澳旅游签注的申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的审批制证工作;对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的,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由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公民出入境申请时按规定要面见申请人,因此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注意的事项(是大体上的情况)   有关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3、提交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张   

4、如已申领通行证或通行证已过期,须上缴原通行证。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1地1次前往签注每个20元   1地2次前往签注每个40元   出具单位意见说明:   以下人员需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意见,其他人员免交单位意见: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局、处级领导干部;   

2、离(退)休的市委管理干部;   

3、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4、各部门、各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秘密的人员;   

5、其他有必要提交单位意见的人员。   签注有效期及申请次数:   该签注为访问(F)签注,有效期3个月,分为1次和两次进入有效,每次在港澳地区可停留7天。   注意事项:

1、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为A4规格;   

3、请注意填写申请表备注栏内的“目的地”及“进入次数”,并确认签字。   

4、按有关规定,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的各项材料,无论批准与否1律不予退还。如本人需要,请在递交申请前复印留存;   

5、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办证时限:1般说来,只要手续齐全,不超过15天就能拿到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俗称双程证,是中国公安部有关部门发给内地居民来香港或澳门探亲、旅游或工作的证件。来港澳前,必须取得内地公安部门签发有关来港澳目的签注(如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商务或其他签注等)。   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方法   须出示单位意见人员   下列人员办理短期赴港、澳地区申请,须出示单位意见:   

1、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2、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京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含离退休人员)。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无须出具单位意见。   

1、探亲   

3、港澳探亲   探亲签注(T)发给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的人员。该签注分为1个月1次、3个月1次、3个月多次3类。持多次签注的,无每次停留时间限制,(首次)进入截止期限为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   探望配偶、子女以及子女探望父母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   探望危重病人、治病、奔丧等特殊情况的其它人员,确有需要的,可签发给3个月多次签注。   其它人员,签发1个月1次签注。   3.1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该居民及在该省暂住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有直系亲属在香港、澳门定居的;   有直系亲属在香港、澳门就学的;   有直系亲属应聘在香港、澳门工作的;   60周岁(含)以上、16周岁(含)以下人员探望近亲属的;   近亲属在港澳患病,需出境照料的;   近亲属在港澳去世,需出境奔丧的;   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特殊的其它情形。   上述“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上述“近亲属”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姨、姑、舅、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及其配偶。   3.2申请手续   各省居民赴港澳地区探亲,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各省暂住的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赴港澳地区探亲,向暂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申请数据:   填写完整的《XX省/XX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2张。   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它户籍证明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的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须交验原件。持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免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在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   

1、被探望人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外国护照等国际旅行证件复印   件。   

2、被探望人是在香港就学或者接受培训、应聘就业者及其随行家属,分别提交其载有学生类、培训类、工作类和亲属类香港“进入许可”的中国护照或者往   来港澳通行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复印件。   

3、被探望人在澳门就学的,提交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学习签注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提交其中1种即可)   

1、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提交结婚证、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探望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亲属的,3年之内再次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1亲属的,可以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属于出境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属于赴港澳探病的,还须提交港澳近亲属病重的医院证明。   属于赴港澳奔丧的,还须提交香港、澳门有关机构出具在港澳亲属的死亡证明书。   3.3收费标准   首次申请:   

1、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2、1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20元。   

3、3个月多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100元。   再次申请:   

1、1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20元。   

2、3个月多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10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各地的申请程及收费可能有别,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应参考当地的申请程序及收费。   (3)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1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或者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在港、澳的同1亲属不再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有效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3、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澳门就学、就业及随行家属的,须提交被探望人的中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香港或澳门有关单位签发的就学、就业“进入许可”以及相应签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探望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工作签注在港澳地区工作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期内工作签注复印件。   

5、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工作人员的内地亲属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出具的邀请函。   

6、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直系亲属探亲申请表》。   

7、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干部的亲属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政治部的邀请函。   

2、商务   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1)受理范围:   

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2、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2)签注种类: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1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1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1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年度登记册》的原件、复印件和派遣函。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   (1)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国企业登记证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经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派遣函;   (3)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在派遣公司(经营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同年度内再次申请商务签注的,提交1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派遣函即可办理,免交其它材料。   外省市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   (5)本人《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外省市人员申请办理港澳商务,等候通知取证。   

3、港澳商务备案登记   申请3个月(含)以上多次商务签注,申请人所在企业(经营单位)须在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每个企业(经营单位)备案登记人员数量不得超过8名(如确有需要,经公安机关同意,纳税额每增加10万,可增加1名)。申请1年商务签注,须曾办理过3个月多次签注并在签注有效期内多次(3次以上)使用。   (1)受理范围:   国有企业、外国(中国)投资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上年度纳税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中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和外国企业驻京代表处的首席代表可办理1年多次商务签注。上述企业(经营单位)中的副总经理(含)以下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中方雇员及上年度纳税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经营单位)中的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可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   (2)所需材料:   

1、《企业(机构)申请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   

2、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纳税证明[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外企驻京代表处免交]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备案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员另须提交在京暂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   (1)受理范围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2)签注种类   签发3个月1次签注、3个月2次签注、1年1次签注、1年2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1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5、逗留   (1)受理范围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2)签注种类   签发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进入许可批准的最长有效期签发。   

2、赴澳门就学,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   

3、赴澳门就业,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3)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1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澳门逗留,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团队旅游、个人旅游   (1)签注种类   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签发3个月1次签注、3个月2次签注、1年1次签注、1年2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1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团队旅游:须交验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我市有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个人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7、换(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1)《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换发   《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为5年。持证人在办理签注申请时,有下列情况可同时申请换发证件:   (1)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2)证件有效期短于将要签发的签注有效期;   (3)证件签注页用完或即将用完的;   (4)证件被损坏的;   (5)经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况。   2)《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补发   北京市居民遗失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补发证件及签注的,需要履行下列手续:   (1)持北京市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1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本人书面遗失声明;   (3)其他材料按申请签注种类的相关规定提交。   (4)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北京居民,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也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1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   (5)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北京居民,在香港或者澳门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或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申请人书面的遗失声明、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内地,也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1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3)续办签注   《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再次办理签注手续时,北京市居民无须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按申请签注种类的相关规定提供。   北京市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可以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办理。   北京市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或者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以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办理。   4)证件过期   持过期《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



5、江苏省无锡事业单位我进面了,马上有个加试,考的是日语,不知道加试考什么内容?

听你说综合基础知识,假设你是江苏的,不知道对不对。江苏事业单位考试是全省统考,专业加试的很少,比如法院的加试诉讼法。专业不限的1般不加试。 其实不黑暗,要看实力,我浙江、江苏、山东都考上了,总不会每个省都找得到关系吧。笔试公平没的说,面试有几百个考官当场抽签出来7个考你,你没名字,只有编号,除非你能认识几百个考官,否则碰到有关系的考官的概率太小,何况还有外地考官。并且考官有1次评出的分数与平均分相差5分以上就终身取消考官资格。 加油~~~。



6、恒泰法务有什么欠款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6月17日显示,安徽省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恒泰地产)因借款合同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执行。 同时,恒泰地产和法人代表程宏6月16日起被限制消费。 依据当时的法院判令,恒泰地产结欠无锡市晶湖建筑装璜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470万元及利息4541502元,这笔款项可以分期偿还: 2021年4月30日前归还200万元;于5月10日前归还100万元;于5月15日前归还200万元;于6月30日前归还100万元;于7月31日前归还100万元;自8月起于每月月底前归还200万元直至欠款全部还清为止。 法院同时判决“若安徽省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任1期未按约履行,无锡市晶湖建筑装璜有限公司有权就未履行部分及未履友早行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4计算的利息损失1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因本案引起的纠纷1次性了结,再无纠葛。” 但截至立案日期2021年5月7日,恒泰地产“全部未履行”。 2000万元欠款在百强房企的销售业绩面前显得不值1提,公开资料显示,恒泰地产注册资本约42.35亿元,产业覆盖地产、云商产业城、房车特色小镇、物业、金融、教育等多板块。而根据《2020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业绩TOP100(1~12月)》榜单,恒泰集团2020年实现销售额369.8亿元。 但宁可成为失信人被限制高消费,恒泰也没有进行偿还的计划。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尝试向恒泰方面求证,但恒泰官网显示的合肥总部电话无人接听,上海总部多次接通电话后直接挂断。 多家控股公司同失信、限高 事实上,上述1470万元债务及利息仅仅是冰山1角。 据记者粗略统计,恒泰地产共涉司法案件373宗,有失信记录1条未履行;被执行人记录2条,被执行总金额4168.63万元。根据启信宝对恒泰涉案信息的分析,2018年、2020年和2021年,是恒泰各类诉讼的高发期,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成为高频案由。  启信宝显示,恒泰自身风险达813件、关联风险达3853件,其实际控制的企业近日频繁遭到调查。 平台信息显示,13家恒泰关联企业成为被执行人,恒泰持股比例从100%到1%不等,其中多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也不乏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等机构。 此外,恒泰4家关联企业为失信被执行人、5家企业及法人代表被限制高消费,其中恒泰100%控股的徐州瑞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次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失信被执行,执行总金额87.8万元;失信被执行人为具体情形同样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而恒泰疑似控股企业多达近百家。2017年将总部迁入上海后,据媒体报道,恒泰地产推进“1+3+9+X”战略,加大对长3角、大湾区、京津冀和多个事业部的布局。恒泰官网则显示,2017年至2020年间不断全国落子,“保持战略步伐,再落项目于重庆、唐山等地,与百强房企深化合作,在2020年3月获中房协中国地产百强测评综合实力第83位,成长速度7强,连续3年位列百强之列”。 但停工、延期交房等也时有发生。2021年6月,昆明恒泰理想城(恒泰滇皮巧池名门2期)被曝出延期交付,配建不动工等问题,业主在售楼部拉起横幅;2020年11月,长沙恒泰湘壹府也曾因停工、延迟网签等备受关注。 曾经剑指千亿的恒泰,如今不仅目标遥遥无期,还持续面临着资金危机。 就在恒泰地产及董事长程宏被限高后,6月18日,恒泰地产权益数额5000万元的股权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标的企业为无锡恒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冻结期限从2021年6月18日到2024年6月17日共1095天。记者查阅启信宝发现,无锡恒樾正是恒泰房好握雀地产的全资子公司。 而7月13日,恒泰地产又将面临1场案号为(2021)苏0205民初670号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对于企业来说,1定要控制此类风险。近两年安徽、江苏、浙江等地楼市火热,但是如果盲目扩张,或者经营方面出现出现失信,那么接下来企业将面临更大的发展障碍。尤其是失信问题,更受到管理部门的关注,企业高层成为失信人,毫无疑问将影响与其他企业的战略合作。”知名地产分析师严跃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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