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东西北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后不满5年,是否可以

广东省粤东西北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后不满5年,是否可以

1、广东省粤东西北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后不满5年,是否可以

不可以。其实公务员不是必须要在当地年满5年的,但是要辞职必须年满最低服务期限。但是如果在招考公告中就有明确注明最低服务年限的当属双方应共同遵守的协议。但有些地区在招考公告中并未有年限要求,只凭借后期制定的相关政策,就要限制机关工作人员在原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甚至8年,未达最低服务年限不得调动。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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