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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兵转业后50岁可退休吗

1、志愿兵转业后50岁可退休吗

义务兵退役待遇的具体内容 根据1999年6月30日军委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六章第41条规定:“义务兵服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一律退出现役。”退出现役,通常是指士兵服期满或其他原因退出现役返回入伍地。义务兵退伍待遇包括退役补助费、退伍医疗补助费、离队下月津贴、离队下月伙食费、退伍义务兵差旅费。退伍待遇是义务兵退伍回家所需费用的一项补助。 服现役期限未满的士兵,可否提前退出现役 根据l999年6月30日军委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六章第42条规定:服现役期限未满的士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条和其他有关规定的,经师(旅)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 义务兵退役补助费标准 义务兵退役补助费标准为:军龄满2年的,标准为400元。 发放义务兵退伍补助费 士兵退伍时,均按其服役年限(军龄)发给退伍补助费。其中入伍前系地方职工、未计领退职费的,按军龄计发退伍补助费;如入伍前系军队编内职工,未领退职费的工龄可与军龄合并计算计发退伍补助费。 义务兵退伍医疗补助费标准 (1)一等标准为150-200元;(2)二等标准为100-150元;(3)三等标准为50-100元;(4)直接分配到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工作的义务兵,不发给医疗补助费。 义务兵退伍军龄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怎样计发退伍补助费 义务兵退伍军龄按周年计算后不满半年的,按下周年与上周年标准之差的1/2加发;超过半年的,可按下周年标准发给。 新兵在检疫期间作退伍处理的,其有关费用怎样发放 新兵一入伍,一般要进行复查体检即检疫,经过复查后发现有些战士不适合在部队服役,便作为退伍处理,根据规定,新兵在检疫期间作退伍处理的只发给回家路费,不发退伍补助费。士兵同时患了两种以上慢性病,其医疗补助费发放 。 一士兵同时患了两种以上慢性病,其医疗补助费可按较重的一种疾病等级标准发放医疗补助费,但两种病的等级不得相加。 在退伍期间离队的士兵,其津贴和伙食费怎样发放 在退伍期间离队的士兵,发离队下月津贴和伙食费。义务兵在全军规定退伍期内走的,发给离队下一个月的本人月津贴和伙食费,非退伍期走的,只发给当月津贴和伙食费。列退役费报销。 义务兵退伍时差旅费如何发放 义务兵的退伍差旅费是发给退伍义务兵时的路费,一般按义务兵因公出差报销路费标准和报销范围执行,将按所到达地点发足到人。 义务兵被批准退出现役,在到地方报到时间上有什么规定 根据1999年6月30日军委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六章第46条和47条规定, (1)义务兵从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必须在三十天内到安置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逾期不报到的,由户口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 者行政处罚。 (2)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志愿兵具有下列原因之一者,可退出现役。 (一)按志愿兵服役年限规定服役期满不需要继续留队的; (二)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三)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退出现役的; (四)因战因公致残和因病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第三条、志愿兵在服现役期间,因严重违犯纪律或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提前退出现役者,经军以上机关批准,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 第四条、志愿兵退出现役,由师以上机关批准,填写《志愿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发给国防部制发的《志愿兵退出现役证明书》。 2 义务兵和志愿兵退役后,分别有哪些方面的待遇? 第五条、退出现役的志愿兵,原则上转业回原籍,由县(市)人民政府安置工作,在本县(市)安置有困难的,可报请行政公署或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安置。转业的志愿兵安置工作后,安置单位相应增加的劳动指标,应列入国家当年下达的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劳动计划。安置在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的身分。 在安置转业志愿兵时,应尽量按专业技术对口分配。其工资级别评定,军龄(入伍前有工龄的应加入伍前工龄)满八年不满十五年的定三级工;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定四级工;满二十年以上的定五级工。 第六条、志愿兵退出现役时,本人申请复员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应予鼓励,除由部队按规定发给生产、生活等项补助费外,生产、生活有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协助解决。 志愿兵在服现役期间,因家庭发生重大变化,本人要求回乡的,需有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证明,经师以上机关批准,准予复员回乡。 第七条、志愿兵因战因公致残、积劳成疾,由部队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并经师以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可予以退休,由本人原籍或直系亲属居住地的县(市)民政部门接收安置。退休费、福利待遇和住房等,按军队干部退体的规定执行。退休人数和安置地点,由各大单位于每年六月底以前上报总参谋部。 患精神病治疗半年不愈的或患麻风病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退出现役,办理退休手续,按军队干部退休的规定发给退休费。麻风病人退休后的安置,仍按国务院、中央军委〔1975〕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部队在与有关地方的民政、卫生部门联系好后,直接将麻风病人送麻风病院或麻风病村。 第八条、凡因战因公致残符合评残条件的,部队应按照规定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享受《革命残废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待遇和抚恤。 第九条、志愿兵的军龄,从县(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之日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之日为准计算。转业的志愿兵参加工作后,其军龄合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 第十条、志愿兵退出现役时,对符合条件经组织批准已随军的志愿兵家属的安置和住房,按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有正式工作的配偶,由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安排。 第十一条、志愿兵退出现役转业的,应于离队前两个月,由批准机关将其姓名、级别、专业技术、服役年限等情况,函告县(市)人民政府,以便提前做好安置的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志愿兵离队时应办妥党(团)组织关系、供给关系的转移手续,发给下个月的工资和伙食费,并分别按转业、复员、退休的规定发给补助费和返回安置地途中的差旅费。到达县(市)时,持批准机关的行政介绍信,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确定服预备役的到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登记。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退出现役的志愿兵要妥善安置。要教育他们到新的岗位后,发扬人民解方军的光荣传统,为四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退役的志愿兵、义务兵待分配期间工资待遇如何处理? 根据原河北省劳动厅《关于适当调整退役到我省国有企业的志愿兵、义务兵工资待遇的通知》(冀劳〔1994〕58号)的规定,退役的志愿兵和由城镇户口入伍的义务兵,退役等待分配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办法处理:参军入伍前原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服役期间由原单位照发工资,退役后回原单位或经组织分配到其他单位工作,其等待分配工作期间的工资仍由原单位负责发给。对分配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从报到上班之日起,原单位停发工资,所在单位开始起薪。由城镇普通中学或社会上参军入伍的,退役后等待分配工作期间不计发工资。 按规定等待分配工作期间不计发工资的,其分配工作后的工作待遇一律从到工作单位报到开始发给。实行月工资的,上半月报到发给全月工资,下半月报到的发给半个月工资。实行日工资的,从报到上班之日起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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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条件,不满足生二胎政策. 什么时候有这政策谁知道呢?也许哪一年计划生育政策就取消了. 你要不是在事业单位,愿意罚款,生也无妨.。

求潍坊诸城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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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诸城事业单位交流QQ群:35604383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诸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5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报考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 3.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学历毕业生报考须是诸城籍或诸城生源,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在诸城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不限籍贯和生源地; 5.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详见《诸城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6.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已在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从“诸城人事人才网”下载并如实填写《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通过网上指定邮箱投递报名登记表。网络报名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后方可认为报名有效。报名登记表请发送到指定的报考邮箱:zcgwy1160@126.com;其中,报考教育类专业(岗位)的,将报名登记表发送到:zcjyj2524@126.com。网络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4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4月25日-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现场确认地点: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其中,报考教育类专业(岗位)的,在诸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诸城市东关大街77号四楼411房间)报名。 (2)现场报名:报名可采取直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的时间、地点与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相同。 2.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的方法与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可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下载打印的《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考定向专业(岗位)的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诸城市委组织部和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报专业(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相近,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岗位)。 (2)在诸城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教育类定向招聘专业(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3)对本科专业(岗位),计划人数和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聘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其中,对相应取消或核减的招聘专业(岗位),经批准,可予以调剂;报考取消或核减聘用计划的人员,经研究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调剂后的专业(岗位)。对本科专业(岗位)中有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报考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进行笔试。对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专业(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进行笔试。 (4)报考人员须于5月4日上午9:00-12: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考生中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自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本次招聘根据专业(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笔试成绩和面试(试讲)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不再按比例折算。 1.笔试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卫生类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部分),满分15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教育理论满分5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岗位),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其中,教育类考生,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岗位),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本科专业(岗位)中有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和报考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专业(岗位)对计划人数和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2.面试(试讲) 面试满分100分(教育类试讲满分50分)。综合类和卫生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教育类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应学段课程,抽签决定讲课时间、顺序及讲课课题,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合计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聘用。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 3.考试时间安排 (1)笔试:定于5月5日(星期六)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定于5月12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试讲:定于5月13日(星期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加分规定硕士毕业研究生报考本科专业(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博士毕业研究生报考本科或硕士专业(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6分和3分。 (四)体检与考核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人员,由诸城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的,由诸城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对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从招聘同岗位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通过“诸城人事人才网”、“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渠道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诸城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从高分到低分选岗确认,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并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就业派遣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到镇街中小学和卫生院(医院)的本科毕业生,须在镇街中小学和卫生院(医院)工作满8年。三、其他事项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诸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表格下载、考试成绩、面试、体检等考试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诸城人事人才网(**外部网址**> 2018诸城事业单位教师招聘总共要多少人

4、2018诸城事业单位教师招聘总共要多少人

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344人,普通高中学校教师招聘38名优秀毕业生,共计388人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4月28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002.报名地点:诸城市东鲁学校(诸城市东武北街236号)。更多信息请关注》》》 2018潍坊诸城教师招聘笔试信息汇总。

诸城教师招聘一般都什么时候考试!考试的内容是什么!

5、诸城教师招聘一般都什么时候考试!考试的内容是什么!

诸城市教育局 2009-06-23 山东省诸城市教育局09年公开招聘英语教师简章 根据诸城市政府关于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教育系统拟招聘20名英语教师(其中机关幼儿园1名,农村小学19名),现对2009年教育系统招聘高校毕业生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英语专业和获得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的非英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4、毕业生报考须是诸城籍或诸城生源;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面向全国,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6—2009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已在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各类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请于7月15日至21日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六级以上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考务费到市教育局政工科报名(诸城市东关大街77号四楼411房间,联系电话:6062524),考务费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报名时,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诸城市教育系统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三、考试安排

1、考试内容、形式 考试分笔试和试讲两部分。笔试包括专业课和教育理论,总计150分,其中专业课主要包括英语专业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部分,满分5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市里确定的招聘计划,根据考生的笔试分数和按加分政策加分后的总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试讲内容为英语专业相关学科,抽签决定讲课时间、顺序及讲课课题,备课1小时,讲课20分钟,满分50分。 具有博士学位毕业研究生应聘的,不需考试,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

2、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7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政策 获得硕士学位的加3分。在诸城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的有关规定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分,不累加。 四、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五、聘用办法 对确定的初聘人员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诸城市人事局或教育局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办理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人员除安排到机关幼儿园1人外,其余全部安排到农村小学任教,5年内不予调动。初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所在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意见未尽事宜按市人事局《诸城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