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事业单位2015年涨工资编外同工同酬吗?常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什么时候涨工资,涨多少?

常州事业单位2015年涨工资编外同工同酬吗?

1、常州事业单位2015年涨工资编外同工同酬吗?

是的。工资始终都是一样的。奖金、补贴不一样。

常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什么时候涨工资,涨多少?

2、常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什么时候涨工资,涨多少?

不可能涨的,一般是1500-2000,最高不会超过2500一个月,我们都是可怜的人啊 你想让我说涨很容易,但是确实不会涨啊,何必自欺欺人呢! 技术工种最多就是小钱上的几个来去,不可能大涨的。

常州市金坛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涨工资是多少

3、常州市金坛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涨工资是多少

2016年养老金调整后如何保证及时足额发放?   养老金待遇调整何时能够落地?人社部门负责人介绍,各省人社、财政部门将根据要求出台实施细则草案,经省级政府批准后上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才能公布执行,“虽然各地公布时间难以统一,但调整后的养老金待遇都会从今年1月1日起计发。”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金总体还是收大于支,去年当期结余3500多亿元,基金累积结存达到

3、52万亿元。部分统筹地区出现当期基金收支存在缺口的问题,可以通过动用历年累积结余和财政补助来确保养老金发放。   褚福灵等专家表示,保证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一方面需要加快推进养老金全国统筹,实现基金在更大范围内调剂;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保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增加基金收入,尽快实现养老金的投资运营,保障养老基金长期充足。   今年新增的养老金预计在8月间公布调整文件,在之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到位。

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除了升官涨工资,怎么样还能涨工资。工资与职称是否挂钩,能考什么职称?

4、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除了升官涨工资,怎么样还能涨工资。工资与职称是否挂钩,能考什么职称?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与岗位和职称相关联的。事业单位一般有三类岗位系列:一是管理岗位系列,工资与职务直接挂钩;二是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与职称直接挂钩;三是职工岗位,工资与职员职称或级别挂钩。 具有大学以上专业学历的人,如果在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两类岗位都可以选择。选择了那一类岗位,工资的晋升就按照那一类岗位的规定执行。没有从事管理工作,则只能是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与职称挂钩。如果专业方面的竞争力强,能够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单纯从工资角度讲,选择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比较合算。

请问事业涨工资的文件,你们有这个文件吗?或者哪里能找到哦这个文件?是江苏的。

5、请问事业涨工资的文件,你们有这个文件吗?或者哪里能找到哦这个文件?是江苏的。

很抱歉 文件没有 可以给你一份 最低工资标准参考一下 根据《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号)的规定,从2011年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140 元/月;二类地区,930 元/月;三类地区,800 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

9、2元/小时;二类地区,

7、5元/小时;三类地区,

6、5元/小时。 地     区 类别 月最低 工资标准(元) 小时最低 工资标准(元) 南京 市区 一类 1140

9、2 溧水县 、高淳县 二类 930

7、5 无锡 市区、江阴市、宜兴市 一类 1140

9、2 徐州 市区 二类 930

7、5 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 邳州市、睢宁县 三类 800

6、5 常州 市区 一类 1140

9、2 金坛市、溧阳市 二类 930

7、5 苏州 市区、吴江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 一类 1140

9、2 南通 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 一类 1140

9、2 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 二类 930

7、5 连云港 市区 二类 930

7、5 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 三类 800

6、5 淮安 市区(不含楚州区、淮阴区) 二类 930

7、5 楚州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 三类 800

6、5 盐城 市区、大丰市、东台市 二类 930

7、5 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 三类 800

6、5 扬州 市区 二类 930

7、5 江都市、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 三类 800

6、5 镇江 市区 一类 1140

9、2 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 二类 930

7、5 泰州 市区 二类 930

7、5 靖江市、姜堰市、兴化市、泰兴市 三类 800

6、5 宿迁 市区、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三类 800

6、5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1〕5号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经省政府同意,从2011年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140元;二类地区930元;三类地区80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

9、2元;二类地区

7、5元;三类地区

6、5元。 二、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请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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