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计划规定,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

全民健身计划规定


1、全民健身计划规定


全民健身计划规定
1、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8大和十8届3中、4中、5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4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2、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


第1条 为了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2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体育、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卫生健康、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公安、民政等主管部门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体育主管部门负责。第3条 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全市全民健身设施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



3、全民健身条例(2016修订)


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制定本条例。第2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国家支持、鼓励、推动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的体育消费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第3条 国家推动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建设,鼓励体育类社会团体、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第4条 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第5条 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全民健身工。



4、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保障及其相关的管理和服务,适用本条例。第3条 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第4条 全民健身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普及健身知识,倡导健康理念,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单位支持、共建共享、文明和谐的原则。第5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