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短期是怎么签定,四川省乡镇事业单位职称聘用条件?

4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短期是怎么签定



1、4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短期是怎么签定

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不存在什么“固定工(其次)合同工(1般)”。所谓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现在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的。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1样,不由财政拨款。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1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1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1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1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 人事代理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1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即人事代理机构(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只受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束。用人单位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而劳动者则享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和流动的权利,真正实现了“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 从以上可以看出,这其实是两个不能完全并列的制度,区别1,本质不同,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事管理制度;区别2,主体不同,聘任制的主体是企业与劳动者,而人事代理制的主体包括人事代理机构、企业与劳动者;区别3,协调对象不同,聘用制协调的是劳动关系,而人事代理制协调的是人事关系;区别4,主管部门不同,聘用制是主管部门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而人事代理制的主管部门是人事部门。 合同制工人 contract worker 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1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1般都是合同工。1986年7 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1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实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真正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劳动者的素质。

4川省乡镇事业单位职称聘用条件?



2、4川省乡镇事业单位职称聘用条件?

工作满5年以上,年度考核有1次优秀以上,其他要求看上级单位的要求。

4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3、4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4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具体内容



4、4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具体内容

1、聘用制度实施范围

1、事业单位(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2、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中,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合同制职工、新进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工勤人员都要实行聘用制度。

3、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在已与单位明确了聘用关系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任用。

2、推行聘用制度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有关问题

4、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可以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严格考核的前提下,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5、有下列情况之1的,单位应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1)现役军人的配偶;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残疾人员; (4)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6级伤残的; (5)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

6、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的,暂缓签订聘用合同,缓签期延续至前述情况消失;或者只保留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直至该人员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7、在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中,职工拒绝与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给予其不少于3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满后未调出的,应当劝其办理辞职手续,未调出又不辞职的,予以辞退

3、公开招聘

8、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在编制内进行。

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必须在本地区发布招聘公告,采用公开方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结果及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

4、聘用合同的期限 1

0、聘用合同分为4种类型:3年(含)以下的合同为短期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1般签订短期合同;3年(不含)以上的合同为中期合同;至职工退休的合同为长期合同;以完成1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为项目合同。 1

1、试用期的规定只适用于单位新进的人员,试用期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不再规定试用期。 1

2、“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中,“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的规定,可按在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掌握。 符合上述条件,在竞争上岗中没有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比照《意见》中规定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予以妥善安置,不得解除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1

3、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可以签订中、长期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低于3年。

5、解聘辞聘 1

4、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

5、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1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1致,受聘人员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对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承担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不适用此项规定。 1

6、《意见》中事业单位职工医疗期的确定可暂时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1

7、在聘用合同中对培训费用没有约定的,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后,单位不得收取培训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培训费,但不得超过培训的实际支出,并按培训结束后每服务1年递减20%执行。 1

8、事业单位与职工解除工作关系,适用辞职辞退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度以后,事业单位与职工解除聘用合同,适用解聘辞聘的有关规定。

4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5、4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1种人事管理制度。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法律依据:《4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第7条 事业单位受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4)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5)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4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6、4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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