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2016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人何时体检,2015年南宁兴宁区事业单位招聘第一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
1、兴宁2016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人何时体检
1、2016年下半年兴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目前进行到的阶段是:考试总成绩已经公布,暂时还未公布体检名单以及体检时间。
2、兴宁2016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招考信息公布的官网是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时可以多关注官网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也可以联系招考单位进行咨询确认,在人社局网站发布的招考资讯里都会有招考单位的联系电话。
2、2015年南宁兴宁区事业单位招聘第1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南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资格审核名单公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已经公布了。<<<点击查看详情2015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5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无人报考的岗位、不够开考比例已取消的岗位,确属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可依据相关流程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实施。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并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共有97个岗位(计划招聘104人)申请2次报名(详见附件1),详情点击>>>2015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第2次报名通告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3、2016梅州市下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网址在哪里?
2016梅州市下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交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1审核。2016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到原报名地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4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2016梅州市下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网址在哪里?
2016梅州市下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可以去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cn/) 。
5、2015年南宁兴宁区事业单位招聘第1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南宁兴宁区事业单位招聘第1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尚未公布。如有需要可以查看>>>2015南宁邕宁区事业单位招聘第1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面试比例1:3) 温馨提示:2015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第2次报名通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
1、岗位发布时间:2015年7月20日8:30时。
2、岗位发布及受理网站: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www.***.com)。
3、报名对象:已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入围原报考岗位面试的人员(笔试缺考、违纪者除外)。
4、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8:30时至7月22日17:00时。
5、网上审核时间:2015年7月21日8:30时至7月22日17:30时。
6、已进入原报考岗位面试资格审核的人员不得参加2次报名。
7、凡2次报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者,视为自动放弃原报考岗位的递补面试资格。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6、2016梅州市下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流程是什么?
1、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6年下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0年12月14日至1998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个别专业技术岗位确有需要的,中级职称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内(即1970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以内(即1965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详见招聘岗位信息。 有下列情况之1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2、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式3份(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1张同底2寸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2015年、2016年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3支1扶”大学生、广东省统1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1并提供《广东省“3支1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相关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交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1审核(详细报名地址见附件3)。2016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到原报名地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4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2017年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2015年、2016年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3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3支1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3支1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1致。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1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3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高层次专技岗、短缺专业岗等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