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考事业编政策

退役士兵考事业编政策

1、退役士兵考事业编政策

【法律分析】 对自愿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役后,可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经学校批准也可转换专业。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对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此外,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回到原学校复学的,学校应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对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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