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是多少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1、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1、原则。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只减不增、限定岗位、规范用人、动态管理、能进能出”原则,局编外用工人数控制在市委编办、区委编办下达的编外用工控制数以内。

2、申报。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基层所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需向局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理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局办公室起草编外用工使用计划需求,报区委编办核准。

3、招聘。编外用工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工作由办公室根据区人力社保局的要求和规定组织实施。

4、合同签订。新招聘和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聘用的编外用工,1般应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由分局委托金华市中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受聘编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2年1签,新招聘的编外用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科室(单位)向局办公室提交《编外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明确聘用或不予聘用人员的意见。局办公室对编外人员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照本办法辞职条款规定处理。

5、日常管理。经考核合格被聘用的编外人员,其日常工作、上下班纪律、廉政预警及工作业绩考核等均视同正式工作人员管理,同时可享受年度个人先进评比资格和奖励。 拓展资料:工作纪律。 (1)忠于职守,服从局领导及单位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2)遵守劳动作息制度,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按制度规定办事。 (4)爱护公共财产,不浪费财务,不假公济私。 (5)注意品德修养,戒除不良嗜好。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接物态度谦和,热情大方,不说和不做有损单位形象的言行,维护单位良好形象。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9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1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1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是多少



2、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是多少

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是3000。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非在编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是300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在编和非在编人员,在编人员指取得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手续人员,非在编人员就是无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手续的人员,1句话到位就是在编就是为国家打工,不在编就是为单位打工。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3、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1)为了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规范事业单位编外自主用人,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某委组织部、某人事局、某编办《关于推进某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某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实施范围本某各类事业单位(不含财政经费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根据1定时期工作任务及业务延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以外,自主聘用6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聘用原则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前提是不增加某财政支出经费,受聘人员的工资和各种福利,由聘用单位自筹解决。同时,要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

3、聘用方式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1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1年1签,聘用合同期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签订,使用某人事局统1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6、聘用手续5 .第十7条第2十4条第3十条第4十1条。

铜陵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4、铜陵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中,第

1、2类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第3类人员中,除驾驶员外应具有助理级以上职称或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法律依据: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 《铜陵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1条 为规范铜陵市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和效能,节约行政成本,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2条 市直机关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机关”)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第3条 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坚持事业需要、总量控制、依法办事、规范用工、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新进占编人员,机关1律实行全省统1招录,事业单位1律实行全市统1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律实行社会化选人、契约化管理。第4条 机关确因工作需要,在核定的使用额度内可申请聘用人员,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第5条 聘用人员的使用额度由用人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不超过单位现有编制数的 8%据实核定,不足 1名的按 1名核定。

机关,事业单位的那么多编外聘用人员怎样解决



5、机关,事业单位的那么多编外聘用人员怎样解决

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可以和编外聘用人员建立两种关系,1种是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另1种是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建立聘用关系的,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简单的说就是领导想让你走就让你走,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当然,你也可以自己辞职,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单位签订合同,就是合同里的待遇。合同到期重新考虑签还是不签。所以,外聘人员与事业单位之间的争议,因签订合同的不同,而导致性质的不同。《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1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14种情形是:(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1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支付赔偿金后不再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如何定级



6、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如何定级

在编人员的职称评定、工资待遇都按照级别来定,定完后入档案的,有据可查的。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怎么定级,下面是我为你介绍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怎么定级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定级   要考上事业编制,你的工龄是从大学开始算起的,也有的单位是从工作第1年算起的。   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都跟档案有密切的关系的,你不属于在编人员,你的档案自然就不在单位了   

2、在编人员的职称评定、工资待遇都按照级别来定,定完后入档案的,有据可查的。而且评定职称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评定,评定通过后,才按照新评定的职称发放工资的。基本上是“坑”的数量是定了的,就看有多少个萝卜了。有的单位,即使有职称,也拿不到该职称的钱,因为没有坑了,有编制的商且如此,更何况没有编制的了。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编外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   (1)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人事管理   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由用人单位自行管理;也可通过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通过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代理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办理以下各项代理业务:   1.签订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用人单位持本单位证明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订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   2.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协助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协商1致的原则与编外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备案。   3.档案免费托管。用人单位应按照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将聘用人员档案交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签订的工作内容和标准,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结束后,写出总结报告,连同《年度考核登记表》交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存入本人档案。   4.代办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的原则,参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的评审办法进行,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代为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   (2)编外聘用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管理   编外聘用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由社会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劳务派遣,其人事管理按相关劳务派遣管理规定执行,劳动合同由社会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   

5、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   (1)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商定。   (2)用人单位要依法为被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按本市企业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编外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各种保险费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为其建立个人帐户,所需要缴纳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承担,财政不拨款。   (4)按本办法规定建立各种保险帐户后的编外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按本市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办法计发养老金。编外聘用人员参保缴费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可按本人自愿继续交费或1次性返还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同时终止保险关系。   编外聘用人员的聘用程序   (1)用人单位凭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的用人计划组织公开招聘。   (2)聘用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3)聘用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编外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聘用的人员年龄1般不超过35周岁。   (4)招聘方式。专业技术岗位编外聘用人员要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对重点院校的本科生和紧缺专业的人才,可采取综合素质测试、考察等形式聘用。   (5)组织实施。编外人员招聘工作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市人社局予以指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制定招聘工作方案,明确招聘人数、学历层次、专业要求、招聘方式、招聘程序等,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6)聘用手续办理。对按规定程序招聘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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