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去哪里办理养老保险,太原多钱工资才能交五险一金

太原市杏花岭区去哪里办理养老保险


1、太原市杏花岭区去哪里办理养老保险


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在户口所在地社区社保中心办理,如果是单位缴纳由单位在社保中心办理。
1、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1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1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2、个人缴纳社保两种形式
1、由单位代交。【说明】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共同缴费,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说明】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各地规定不同,1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1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扩展资料:
1、受理范围社保局: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企业(含已破产、解体、关闭企业)的失业职工;具有本市户口(含农村户口)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具有本市户口(含农村户口)和《运营证》的个体运输业主及其雇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职工;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已破产、解体、关闭的参保单位的漏投保人员;复员退伍未安置的军人。
2、缴纳企业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以本人上1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企业缴纳 20%,个人缴纳8%缴纳。缴费基数:(实际上年月平均工资)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1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上1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1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被保险人无法确定本人上1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1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新招人员、失业后再就业人员以本人到企业工作第1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并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第2年缴费工资基数按本人上1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3、个人账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职工本人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按其缴纳基数3%划入个人账户,共11%计入个人账户。但从2006年1月起,国家规定企业不再将3%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完全是个人缴费部分。参加养老保险的员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个人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并入养老保险金;
4、条件(1)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在《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在《规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2、太原多钱工资才能交5险1金



1、2014年度太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自2014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3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2、2014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当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第2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14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3、本年度的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1是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24号)中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1450元;清徐县1350元;阳曲县1250元;娄烦县1150元。2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其他单位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同时实行最高缴存基数限制;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53元,3倍为12759元。



4、缴存基数超过12759元的,超过部分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纳税。



5、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具体由下列6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2014年太原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缴纳社保的基础,确定了这个基数,才能按照既定的比例缴纳社保费。每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结合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本人上1年度月平均工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对参保人员而言,实际工资发得多,缴费基数却比实际工资低,将直接导致养老、医保等社保权益受损。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即: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当单位工资总额小于全部职工个人申报缴费基数之和时,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并按月随人员增减相应调整。


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上1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320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即11602元)作为该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新参加工作人员当年缴费工资以本人第1个月的工资收入为基数。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单位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最少2320元,最多11602元。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


太原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


太原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明确雀闭老如下:


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8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


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各地居民每年的生活费态肢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职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水平、失业率等因素的基础上得出的。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收入水平有较大差别,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差异也会较大。最低工资标准每1至3年调顷升整1次。截至2019年11月份,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省份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方法: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比重法是确定1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再统计出其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1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加上1个调整数。恩格尔系数法就是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再乘以赡养系数,加上调整数。


综上所述,太原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没有明确的金额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为深化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加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基础。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有利于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十4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百5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2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3百的工资报酬。



4、太原市杏花岭区事业单位工资都是13薪吗


太原市杏花岭区事业单位毕春洞工资都是13薪吗,森埋事业单位不1定有十3薪。十3薪只有公务员或者参公事业单位才有,事业单位不发手枯放十3个月的工资,以绩效工资即大家常说的年终奖替代。



5、重庆市社保年度工资总额申报中的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人员重复申报表中,重复申报人员如何确认




6、太原5险1金缴费基数是多少?


太原5险1金缴纳比例及缴存基数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 ,大病医疗:5元工伤保险:单位,0.6%,个人不用缴费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不用缴费住房公积金:单位,10%,个人,6%5险1金缴费基数:
1、2014年度太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自2014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3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2、2014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当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第2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14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3、本年度的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1是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24号)中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1450元;清徐县1350元;阳曲县1250元;娄烦县1150元。2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其他单位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同时实行最高缴存基数限制;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53元,3倍为12759元。
4、缴存基数超过12759元的,超过部分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纳税。
5、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具体由下列6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2014年太原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缴纳社保的基础,确定了这个基数,才能按照既定的比例缴纳社保费。每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结合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本人上1年度月平均工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对参保人员而言,实际工资发得多,缴费基数却比实际工资低,将直接导致养老、医保等社保权益受损。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即: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当单位工资总额小于全部职工个人申报缴费基数之和时,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并按月随人员增减相应调整。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上1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320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即11602元)作为该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新参加工作人员当年缴费工资以本人第1个月的工资收入为基数。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单位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最少2320元,最多116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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