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范,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

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范

1、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范

2016年山西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暂未发布,可以参考15年招聘信息。(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需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3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2012年(包含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省直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已成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六)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山西省统一组织招聘和选派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行公开招聘。

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

2、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

2016年山西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暂未发布,可以参考15年招聘信息。 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15年公开招聘共有13个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招聘岗位161个(各单位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条

3、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条

2016年山西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暂未发布,可以参考15年招聘信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需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3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2012年(包含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省直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已成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山西省统一组织招聘和选派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行公开招聘。

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条

4、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条

2016年山西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暂未发布,可以参考15年招聘信息。(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需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3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2012年(包含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省直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已成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六)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山西省统一组织招聘和选派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行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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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条

2016年山西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暂未发布,可以参考15年招聘信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需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3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2012年(包含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省直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已成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山西省统一组织招聘和选派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行公开招聘。

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范

6、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范

2016年山西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暂未发布,可以参考15年招聘信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需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3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2012年(包含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省直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已成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山西省统一组织招聘和选派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行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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