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公务员职位管理规定,青岛市的处级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属不属于领导职务职

青岛市国家公务员职位管理规定

1、青岛市国家公务员职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挥职位管理在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的基础作用,促进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职位管理,是指以国家公务员职位为对象进行管理的一项人事制度。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按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职位管理,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职位管理应当遵循相对稳定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权限第五条 市和各区(市)政府人事部门是本级政府国家公务员职位管理综合部门,负责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职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按管理权限具体承办职位设置审批、非领导职务任命审核备案等手续。第六条 各级国家行。

青岛市的处级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属不属于领导职务职

2、青岛市的处级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属不属于领导职务职

领导和行政级别不是一回事。按公务员法的规定,科级以上的实职者都属领导;而主任科员等是非领导职务,只是行政级别;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是在党内是支部书记以上的人。

副处级事业单位多少人员编制合格

3、副处级事业单位多少人员编制合格

编制5—8名,具体看职位。副处级单位有县级法院、县纪委、县监察局等,以县纪委(其一般和县监察局共用一套班子)为例:设有县级委书记(1人)、县纪委副书记(2人)、县纪委常委(7人,含书籍副书记在内)、纪检监察室主任等。

1、副局级单位内设机构的处(正科)级领导职数,编制4名设1职,5—7名设2职,8—10名设3职,11名以上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1名副职。

2、副局级单位内设机构中领导职数的正职为副处级,副职为正科级。处级或副处级事业单位的处级(副处、正科)领导职数,编制5—8名,原则上设1一2职,8—21名设2—3职,l01名以下或以上设3—4职,工作量较大的单位可增加1名副职,合署办公和挂牌的单位领导职数可增加1名副职。

事业单位管理岗职级晋升规定

4、事业单位管理岗职级晋升规定

事业单位主要分为专技岗、工勤岗和管理岗,专技岗位依靠职称评聘来提升工资,工勤岗位通过考取工勤等级证书并聘任来提升工资,而管理岗位发展上往往受到很多限制,因为单位管理岗领导岗位很少,即便是走职员等级晋升,管理岗位职级也是有数量限制的。

1、干部提拔。事业单位管理岗分为十级,从管理一级到管理十级,分别对应正部级到办事员级。管理岗位的晋升有明确的规定:除了满足单位有空缺职数的情况之外,事业单位要求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需要满3年,下级副职提任上级正职一般需要满2年。比如,管理九级提任八级要满3年,管理八级提任七级要满2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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